沟通和理解让失足少年获新生
2012-11-16 15:00: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郑析军
  我是2009年开始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其间审理了不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处理的案件中,有一件让我感触很深,它让我深刻地认识到,教育、挽救、感化未成年犯人,除了法律考量之外,还需要给他们更多的倾听与沟通,以及更多的理解与支持,帮助他们开启新的人生。

  今年1月,我经手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犯罪案件,被告人向某等三人因父母均在外务工疏于教育,三人初中辍学后经常在一起上网玩游戏,因沉迷网络,无钱上网时,三人便抢劫同龄人的钱财,最终误入歧途。开庭审理后,从挽救和教育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我院对该案的三被告人均适用了缓刑。然而,在办案过程中,我了解到被告人向某与父母的沟通较少,向某父母也坦言不知如何教育他为好。考虑到向某涉世未深,缺乏父母管教才误入歧途,如果缺乏正确的指引,即便他缓刑期间能够遵纪守法,但长大以后未必能正确地融入社会。我决定帮助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主动和向某交流,要求和他保持联系,希望帮助他戒掉网瘾的坏习惯,向某欣然接受了。

  从此,在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之外又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通过电话、QQ等方式经常与向某保持联系,通过及时关注他的思想动态,帮助他改变不良习惯,引导他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记得有一次我和他QQ聊天,他告诉我自己对电脑感兴趣,想去学电脑,但是家里人不同意,自己心里很苦闷,就向我征求意见。我结合他的实际情况,耐心细致地给他进行了利弊分析,建议他不要学电脑,从工作中开始学习更合适。他仔细考虑后,认为我说得有道理,最终接受了我的意见。几天过后,他进入了广东省东莞市一家电子厂工作。听到这个消息,我非常替他高兴,并继续鼓励他不要怕苦,要好好做事,节约用钱,少去网吧上网。

  几天后,向某跟我讲了他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由于出门时只带了560元钱,而厂里第一个月工资未发,租房子、买生活用品之后身上的钱所剩无几,打电话给父母,父母又不相信他的话。知道这一情况后,我劝他不要担心,鼓励他想办法渡过难关。第二天,我给他汇了200元钱解燃眉之急,同时打电话给他父母,希望父母多关心一下自己的小孩,他父母也同意给他寄些生活费。

  向某在电子厂工作20来天后,在工作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发生了安全事故,右手食指被机器压伤,所幸没有压断骨头。在治疗的半个月里,我几乎每个晚上都和他聊天谈心,告诉他要勇敢地面对生活的困难。他告诉我厂里只负责支付他的医疗费,不赔偿其他损失,问我该怎么办。我耐心地给他解释,告诉他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听取了我的建议,积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辞工时,理性地对待与处理了自己遭遇的不公平待遇。辞工后,向某如今正在惠州市一个五金厂安心工作。

  至今,我仍然和向某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他也把我当成了自己的大哥,每当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他都会向我倾诉、求助。我发现他渐渐懂事了,开始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看到这些,我的内心感到非常欣慰。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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