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法院建立陪审员考核退出机制提升陪审质量
2012-11-14 14:46: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频道 | 作者:吴凰行
  11月14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下发了《陪审员管理制度》和《陪审员考核制度》,对陪审员履行陪审职责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该院陪审员考核退出机制自此开始运行,今后凡是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陪审员都将被“下课”。

  据了解,该院人民陪审员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陪审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审判作风和参加培训情况等方面,在此基础上再细化为每名陪审员每年陪审案件不少于20件、陪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调解率须达到最低比例、撰写调研宣传文章不少于一篇、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等80余项具体考核指标。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90分为称职,60分-70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同时考核结果将反馈到陪审员所在单位和县人大常委会。

  该院规定,对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的;连续两个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的;无故不参加培训或未能履职次数超过全年庭审安排次数1/3以上的及出现违纪等六类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后,由院长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免除其陪审员职务。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崇仁县法院院长李志毅表示,建立陪审员考核退出机制,旨在全面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整体素质,促进陪审员认真履职提高陪审质量,杜绝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等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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