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法院院长傅樟绚做客中国法院网
协同司法就近就地预防化解矛盾
2012-11-08 07:46:30
中国法院网讯 (薛勇秀) 11月1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院长傅樟绚做客中国法院网,围绕“协同司法构建涉诉矛盾纠纷综合化解工作体系”等问题与网友交流。
近年来,余杭法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大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07年以来,共获得“全国优秀法院”等国家级荣誉6项、全省政法系统“学枫桥、保平安、促发展”等省级荣誉47项,共荣获集体三等功等市级以上荣誉31项。
访谈中,傅樟绚回顾了余杭法院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所进行的探索和尝试。2008年,余杭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1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法院,受委托对部分民商事纠纷进行调解,每年约有2000件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占法院民商事案件的20%左右,平均结案时间不到3天,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案件8000余件,无一件申诉或信访。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老百姓的诉讼维权意识也不断加强,法院诉讼案件收案数不断上升,仅凭将案件委托调解只能治标,不能治本。2011年,在余杭法院的建议下,余杭区委、区政府在全区范围内建立涉诉矛盾纠纷综合化解工作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综治牵头、法院推动、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综合化解工作格局。法院主动延伸职能,重心前移,积极预防矛盾纠纷,收案增幅已从以往的30%降至8%左右。目前,涉诉矛盾纠纷综合化解体系已被杭州市委列为创新社会管理的典型案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也要求全省各地法院借鉴。
近年来,余杭法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大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07年以来,共获得“全国优秀法院”等国家级荣誉6项、全省政法系统“学枫桥、保平安、促发展”等省级荣誉47项,共荣获集体三等功等市级以上荣誉31项。
访谈中,傅樟绚回顾了余杭法院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所进行的探索和尝试。2008年,余杭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1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法院,受委托对部分民商事纠纷进行调解,每年约有2000件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占法院民商事案件的20%左右,平均结案时间不到3天,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案件8000余件,无一件申诉或信访。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老百姓的诉讼维权意识也不断加强,法院诉讼案件收案数不断上升,仅凭将案件委托调解只能治标,不能治本。2011年,在余杭法院的建议下,余杭区委、区政府在全区范围内建立涉诉矛盾纠纷综合化解工作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综治牵头、法院推动、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综合化解工作格局。法院主动延伸职能,重心前移,积极预防矛盾纠纷,收案增幅已从以往的30%降至8%左右。目前,涉诉矛盾纠纷综合化解体系已被杭州市委列为创新社会管理的典型案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也要求全省各地法院借鉴。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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