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六个不断规范”加强对“一把手”监督
2012-11-05 16:34: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南昌西湖频道 | 作者:吴云 汪波
近年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为切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等文件精神,着力从“六个不断”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工作。
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不断规范法院司法行为。该院修定了《南昌市西湖法院审判管理办法》、《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案件审批签发权限暂行规定》等制度,建立了权责分明、科学高效、监督有力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注重审限管理,充分运用内网系统,抓好案件流程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节点,该警示的警示,该通报的通报,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管理,以全面规范办案人员的司法行为,实现均衡结案。今年以来,该院月均结案265件,月均结案率81%,基本实现均衡结案目标。明确了审判委员会的程序和责任,使法院“一把手”与审判委员会其他委员享受同等的表决权,促进了审判委员会民主集中制的落实。
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机制,不断规范政务管理行为。该院调整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制订《院办公例会议事规则》,明确班子的职责、会议制度和决定的执行,充分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监察室主任列席院办公例会,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安排的 “三重一大”事项,全部上会讨论,在其他班子成员逐一表态发言后,再由“一把手”最后表态,防止出现班子会议时“一把手”的一言堂现象。修订《财务管理规定》、《考勤管理办法》、《法官职务任免规定》、《请销假制度》等,对涉及人事任免、岗位交流等重大问题一律严格按照部门推荐、政治处考察、群众评议、院班子会议审议、示等程序进行,杜绝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畅通监督制约渠道,不断规范内外监督机制。该院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络工作,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庭审观摩”、“见证执行”活动,听取人大代表对庭审的看法和对案件审理情况的意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今年以来,该院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40余人次,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2次;实行 “院长接访日”制度,由院长、分管院长和执行局长轮流接访,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疑难案件。设立“院长信箱”,实行法院干警、人民群众与院长的“零距离”沟通,截止目前,该院“院长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45件,干警来信1件,均已逐一答复处理。
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不断规范廉政管理行为。该院围绕“干部人事任免”、“审判、执行权力的行使、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来制定防治腐败的有效措施,完善了党风廉政责任制、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诫免谈话、干警廉政档案等制度。出台新的《廉政管理办法》,设定各项考核指标,把发改率、错案率、投诉率、缺勤率、违纪率等重要廉政指标全部纳入量化考核范畴,以全面、客观地评价干警的廉政实绩并与廉政保证金挂钩,落实奖惩,真正起到奖优罚劣的作用。
加大廉政教育力度,不断规范司法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提倡真抓实干、深入一线、锐意创新、负责担当、艰苦奋斗、淡泊名利的“六种作风”,切实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只重形式不重实效的问题,严格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 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院“五个严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问题,努力实现司法作风的大提升,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不断规范党务工作机制。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在公开内容上,凡涉及领导班子建设、干部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通报等工作一律公开;在公开的形式上,以开设公开栏、会议、文件、法院内网等载体进行公开,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该院领导表示将不断改革和创新监督工作方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监督,靠廉洁勤政带出一支过硬的法官队伍。
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不断规范法院司法行为。该院修定了《南昌市西湖法院审判管理办法》、《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案件审批签发权限暂行规定》等制度,建立了权责分明、科学高效、监督有力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注重审限管理,充分运用内网系统,抓好案件流程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节点,该警示的警示,该通报的通报,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管理,以全面规范办案人员的司法行为,实现均衡结案。今年以来,该院月均结案265件,月均结案率81%,基本实现均衡结案目标。明确了审判委员会的程序和责任,使法院“一把手”与审判委员会其他委员享受同等的表决权,促进了审判委员会民主集中制的落实。
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机制,不断规范政务管理行为。该院调整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制订《院办公例会议事规则》,明确班子的职责、会议制度和决定的执行,充分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监察室主任列席院办公例会,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安排的 “三重一大”事项,全部上会讨论,在其他班子成员逐一表态发言后,再由“一把手”最后表态,防止出现班子会议时“一把手”的一言堂现象。修订《财务管理规定》、《考勤管理办法》、《法官职务任免规定》、《请销假制度》等,对涉及人事任免、岗位交流等重大问题一律严格按照部门推荐、政治处考察、群众评议、院班子会议审议、示等程序进行,杜绝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畅通监督制约渠道,不断规范内外监督机制。该院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络工作,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庭审观摩”、“见证执行”活动,听取人大代表对庭审的看法和对案件审理情况的意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今年以来,该院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40余人次,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2次;实行 “院长接访日”制度,由院长、分管院长和执行局长轮流接访,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疑难案件。设立“院长信箱”,实行法院干警、人民群众与院长的“零距离”沟通,截止目前,该院“院长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45件,干警来信1件,均已逐一答复处理。
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不断规范廉政管理行为。该院围绕“干部人事任免”、“审判、执行权力的行使、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来制定防治腐败的有效措施,完善了党风廉政责任制、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诫免谈话、干警廉政档案等制度。出台新的《廉政管理办法》,设定各项考核指标,把发改率、错案率、投诉率、缺勤率、违纪率等重要廉政指标全部纳入量化考核范畴,以全面、客观地评价干警的廉政实绩并与廉政保证金挂钩,落实奖惩,真正起到奖优罚劣的作用。
加大廉政教育力度,不断规范司法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提倡真抓实干、深入一线、锐意创新、负责担当、艰苦奋斗、淡泊名利的“六种作风”,切实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只重形式不重实效的问题,严格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 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院“五个严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问题,努力实现司法作风的大提升,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不断规范党务工作机制。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在公开内容上,凡涉及领导班子建设、干部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通报等工作一律公开;在公开的形式上,以开设公开栏、会议、文件、法院内网等载体进行公开,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该院领导表示将不断改革和创新监督工作方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监督,靠廉洁勤政带出一支过硬的法官队伍。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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