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五年,是在青海法院发展史上解放思想效果最显、抢抓机遇思路最新、攻坚克难力度最大、创新发展势头最好、工作亮点呈现最多的时期,书写了浓墨重彩的绚丽篇章。特别是省高级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发扬“人一之、我十之”精神和“三个干事”作风,科学谋划,民主决策,规范管理,依法履职。勇于担当、顶住压力,化解了一大批沉积的骨头案、钉子案;不畏艰险、开拓进取,取得全省法院建设发展的实质性突破;创新求变、敢为人先,团结带领全省法院站在新的历史起点。
五年来的工作经验证明,要做好青海法院工作,必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才能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必须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司法审判权,才能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必须狠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才能确保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必须切实加强审判管理,才能确保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必须始终坚持自身建设,才能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必须深化司法改革,才能确保法院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
——青海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
十七大以来,青海全省法院在省委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司法审判事业取得新进展,为该省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关键词: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
2006年11月至2011年12月,省高级法院受理案件3560 件,办结3402件,结案率为95.6%;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79035件,办结177297件,结案率为99%。审结一审民事案件97759件,结案率为91.4% ,结案标的额11.2亿元。平均调解撤诉结案率为68.4%,2011年达到72.7%,高出全国法院平均值7.8个百分点;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5154件,结案率99.5%,判处生效罪犯16757人;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549件,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102件,结案率为71.14%;受理各类申请执行案件31586件,执结31209件,实际执结率98.81%,执结到位金额3.9亿元。全省已有24个法院成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关键词:积极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面对公平正义新呼声,全省法院着眼于立案窗口建设,健全首问负责、文明接待等制度,规范诉讼引导、风险提示,实行“一站式”服务。完善接待设施,有条件的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立残疾人无障碍通道,为群众提供良好的诉讼环境。坚持把全省法院20条司法为民措施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6条措施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着眼于工作方式创新,统筹运用公开听证、带案下访等办法,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中央政法委先后两批交办的共计429件涉诉信访积案和进京重复访案件已全部化解。五年来,立案办结各类一、二审、执行、减刑假释和赔偿等案件173142件,对5709件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近1400万元。
关键词:狠抓审判质效
围绕公正高效新期待,在传承发扬多年审判管理成绩的基础上,全省法院于2011年集中开展“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年”活动,今年开展“深化审判管理年”活动,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重点抓好均衡结案、质效评估和案件评查等环节。建立健全审判管理组织机构,运用信息技术实行案件流程管理,对办案全全过程进行监控,杜绝案件超审限。各类案件结收案比为97.9%,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9.9%。大力推进审判流程管理、审判层级管理、审判绩效管理、审判质效评估,定期分析审判运行态势,全省法院审判质效明显提高。在最高法院2011年公布的全国法院案件质量评估分析报告的26项指标中,青海省法院18项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关键词:加强自身建设
为在新形势下,能担当起科学发展新使命,全省法院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制发《加强和改进青海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实施意见》,认真落实“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要求,积极创建“五型法院”(学习型、规范型、高效型、和谐型、创新型法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振了法官和工作人员激情干事、团结干事、踏实干事的精气神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的内驱力。教育培训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和覆盖面。先后举办和派员参加各类培训班247期,受训人数达24900余人(次)。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举办各类专业培训58期,培训人数达3900余人(次),举办汉藏双语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150余人(次)。举办司法考试培训培训班3期,通过率47.1%。加强惩防体系各项工作,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加大对违法违纪干警查处力度,保持法院队伍纯洁。积极争取资金改善办案条件、配备办案设备、补充办案经费,大力推进办案信息化。倾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建立了北京等六省(市)法院对口援助藏区法院机制,为该省六州法院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基础。组织编译《汉藏对照法学词典》,填补了我国藏区法院汉藏对照法律术语词典类书籍空白。五年来,全省法院共有40个先进集体和45名先进个人受到省部级表彰。
关键词:司法应对展示新形象
玉树发生强烈地震后,省高级法院及时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先后召开9次工作会议,组织动员全省法院帮助灾区法院抗震救灾、恢复审判、灾后重建。将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各地法院和省内法院总价值681万元的援助款物,全部按规定交付使用。成立玉树地震涉灾案件司法应对研究小组,制定5个规范性文件,指导涉震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为玉树两级法院重建争取中央专项资金800余万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强制拆迁需要通过人民法院执行,这对政府拆迁特别是玉树重建中必要的拆迁工作提出新要求。为妥善应对,根据省政府领导建议,加强调查研究,形成了有关强制拆迁的规范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