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庭一特色 小法院创大品牌
——昭平法院司法为民品牌建设亮点纷呈
2012-10-19 15:03: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周任超
周末,广西昭平县人民法院五将人民法庭庭长陈贵健和往常一样,去村里看看百姓在做些什么,家里有没有什么困难,有没有矛盾纠纷。沿路上,许多村民见了他都热情地打着招呼:“陈庭长,又来啦。”“庭长,去我家喝口茶吧。”
自从昭平法院在五将人民法庭创建“无诉村屯”示范点,成立“驻村法官工作室”以来,不仅拉近了法官与村民之间的距离,更是让当地村民得到了实处,村民们说,现在处理纠纷不用大老远来回跑,法官会主动前来,在家门口就可以解决了。
创建“无诉村屯”建设示范点是昭平法院在五将人民法庭设立的一个为民司法品牌。这几年,昭平县人民法院结合昭平县山区实际特点,把群众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乡镇四个派出法庭中大力推进“一法庭一特色”司法品牌建设活动,亮点纷呈,取得了实效。
无诉村屯创建 家门口止争息诉
李某是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人,曾是一名令县、乡干部头疼的老“上访户”。但是现在他却转变成了“息访人”,不仅自己不上访,还带动村民不上访,并成为了村里有名的致富带头人。
原来昭平县采取“致富息访”办法,昭平法院五将法庭的“无诉村屯”创建示范点的法官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帮一批贫困上访户脱贫致富,从而停止了上访,并用自身的经历说服和带动周围群众息访。
“像李某这样的由‘上访人’转变为‘息访人’,昭平法院的‘无诉村屯’创建起到了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昭平县委政法委的领导说道。
昭平法院在五将法庭创建的“无诉村屯”创建示范点,实现了在百姓家门口止争息讼。为把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在屋里邻里、乡镇村组、田间地头,该院成立广西贺州市首个“无诉村屯”创建示范点,建立驻村法官工作室,把经验丰富的精干法官派遣到最基层,“面对面”帮助群众,“心贴心”为群众解决困难。今年7月创建“无诉村屯”以来,五将人民法庭的驻屯法官47次深入村屯走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76次,指导村调解委员会化解纠纷9件,自行发现、消除矛盾苗头5起,试点村屯无一起诉讼案件,到处呈现一派和谐景象,“无诉村屯”创建赢得了开门红。
一点半法庭 休息时间里的为民情
北陀人民法庭是昭平法院距离县城最远的一个派出法庭,镇上距县城85公里,辖区地处大山腹地,山路崎岖难行,交通极为不便。群众遇到纠纷要到法庭调处的时候,出行一次需要三个小时以上。
针对群众“告状难”问题,昭平法院北陀法庭因地因时制宜,推行“一点半法庭”工作机制。根据偏远山区的案件当事人的实际,采取在早上九点半或十点后晚开庭、连续开庭至下午一点半左右早休庭的开庭方式,让当事人能按时赶到法庭开庭,庭后能让当事人及时赶回家里。因庭审时间常常延长至下午一点半后,被群众亲切地称之为“一点半法庭”。
“一点半法庭”在偏远山区架起了一座司法为民的桥梁,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赢得了群众的赞扬。“没想到法官会在休息时间,饿着肚子为我调处纠纷,真的非常感谢他们,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法官的深深真情。”在矛盾纠纷调解完毕后,看着手表上的指针停留在下午一点时,村民老陈动情地说到。
此外,针对北陀镇交通不便的特点,北陀法庭还推行“夜间法庭”、“假日法庭”、“赶集日法庭”等,法官们在群众“赶集”的时候设立咨询台,方便群众咨询和诉求,或是不辞劳苦,常常在夜晚、节假日加班加点为当事人处理案件,把“一点半法庭”的为民精髓发挥到了极致。
古镇司法保护神 能动司法的典型样本
昭平县黄姚古镇是一个有着近千年历史的古镇,发祥于宋朝年间,兴建于明朝万历年间,鼎盛于清朝乾隆年间,目前尚保留有较为完整的明清建筑,以“梦境家园”之称而享誉广西区内外,并先后荣获“中国最具旅游价值古城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等称号。同时黄姚古镇还是中共广西省工委的旧址所在地,人文气息浓郁。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旅游产业的不断深化,古镇的保护、修复、整治就成了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
黄姚古镇是广西的名片之一,法院不仅要保护好当地居民的合法利益,也要以司法助力古镇的保护。但如何在维护古镇居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有效配合古镇的保护开发工作,昭平法院黄姚人民法庭的雷庭长坦言到,这是一个难题。
黄姚法庭却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好做法,总结出了好经验。加大法律宣传,做好政策法规的解释,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提高居民古镇保护和加强商户合法经营,不损害游客利益的意识;建立咨询通道,对古镇开发、拆违、环境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促使黄姚古镇开发保护工作依法、有序、规范进行;整合资源,联动调解,尽最大程度调处古镇保护、修复、开发工程带来了一系列民商事纠纷和行政纠纷;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涉及黄姚古镇开发、保护、修复的案件。
妇女儿童维权岗 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伞”
朱女士由于感情破裂,与黎某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向昭平法院提起诉讼。但是黎某拒绝履行给付补偿款并将儿子带走藏匿。这让朱女士绝望至极,她开始绝食。该院城厢人民法庭的法官获悉相关情况后,多次来到朱女士住处,鼓励她勇敢面对生活。同时想方设法找到黎某,在法与情两方面反复做黎某的思想工作。经法官耐心细致的劝导,黎某最终将儿子送回给朱女士。
由于生理、心理等各方面原因,妇女儿童很大程度上还是弱势群体。如何最大程度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一直是昭平法院重点思考的问题。今年,该院在城厢人民法庭创建了“妇女儿童维权岗”。
为做好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城厢法庭强化审判职能,突出打击重点。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善于化解矛盾的审判人员组成维权合议庭,由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主审,吸纳优秀的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快速立案,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接待、迅速立案、快速审理”的原则;延伸司法职能,多方协调与联动,加强与妇联、信访、公安、检察、司法、教育、劳保、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宣讲法律法规,增强妇女儿童自身维权意识。
一系列得力措施,让“妇女儿童维权岗”迅速发挥了实效。8月,城厢人民法庭被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贺州市妇女联合会共同授予“贺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到10月,昭平法院共受理各类涉及妇女儿童权益诉讼案件283件,审结283件,结案率为100%。
自从昭平法院在五将人民法庭创建“无诉村屯”示范点,成立“驻村法官工作室”以来,不仅拉近了法官与村民之间的距离,更是让当地村民得到了实处,村民们说,现在处理纠纷不用大老远来回跑,法官会主动前来,在家门口就可以解决了。
创建“无诉村屯”建设示范点是昭平法院在五将人民法庭设立的一个为民司法品牌。这几年,昭平县人民法院结合昭平县山区实际特点,把群众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乡镇四个派出法庭中大力推进“一法庭一特色”司法品牌建设活动,亮点纷呈,取得了实效。
无诉村屯创建 家门口止争息诉
李某是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人,曾是一名令县、乡干部头疼的老“上访户”。但是现在他却转变成了“息访人”,不仅自己不上访,还带动村民不上访,并成为了村里有名的致富带头人。
原来昭平县采取“致富息访”办法,昭平法院五将法庭的“无诉村屯”创建示范点的法官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帮一批贫困上访户脱贫致富,从而停止了上访,并用自身的经历说服和带动周围群众息访。
“像李某这样的由‘上访人’转变为‘息访人’,昭平法院的‘无诉村屯’创建起到了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昭平县委政法委的领导说道。
昭平法院在五将法庭创建的“无诉村屯”创建示范点,实现了在百姓家门口止争息讼。为把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在屋里邻里、乡镇村组、田间地头,该院成立广西贺州市首个“无诉村屯”创建示范点,建立驻村法官工作室,把经验丰富的精干法官派遣到最基层,“面对面”帮助群众,“心贴心”为群众解决困难。今年7月创建“无诉村屯”以来,五将人民法庭的驻屯法官47次深入村屯走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76次,指导村调解委员会化解纠纷9件,自行发现、消除矛盾苗头5起,试点村屯无一起诉讼案件,到处呈现一派和谐景象,“无诉村屯”创建赢得了开门红。
一点半法庭 休息时间里的为民情
北陀人民法庭是昭平法院距离县城最远的一个派出法庭,镇上距县城85公里,辖区地处大山腹地,山路崎岖难行,交通极为不便。群众遇到纠纷要到法庭调处的时候,出行一次需要三个小时以上。
针对群众“告状难”问题,昭平法院北陀法庭因地因时制宜,推行“一点半法庭”工作机制。根据偏远山区的案件当事人的实际,采取在早上九点半或十点后晚开庭、连续开庭至下午一点半左右早休庭的开庭方式,让当事人能按时赶到法庭开庭,庭后能让当事人及时赶回家里。因庭审时间常常延长至下午一点半后,被群众亲切地称之为“一点半法庭”。
“一点半法庭”在偏远山区架起了一座司法为民的桥梁,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赢得了群众的赞扬。“没想到法官会在休息时间,饿着肚子为我调处纠纷,真的非常感谢他们,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法官的深深真情。”在矛盾纠纷调解完毕后,看着手表上的指针停留在下午一点时,村民老陈动情地说到。
此外,针对北陀镇交通不便的特点,北陀法庭还推行“夜间法庭”、“假日法庭”、“赶集日法庭”等,法官们在群众“赶集”的时候设立咨询台,方便群众咨询和诉求,或是不辞劳苦,常常在夜晚、节假日加班加点为当事人处理案件,把“一点半法庭”的为民精髓发挥到了极致。
古镇司法保护神 能动司法的典型样本
昭平县黄姚古镇是一个有着近千年历史的古镇,发祥于宋朝年间,兴建于明朝万历年间,鼎盛于清朝乾隆年间,目前尚保留有较为完整的明清建筑,以“梦境家园”之称而享誉广西区内外,并先后荣获“中国最具旅游价值古城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等称号。同时黄姚古镇还是中共广西省工委的旧址所在地,人文气息浓郁。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旅游产业的不断深化,古镇的保护、修复、整治就成了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
黄姚古镇是广西的名片之一,法院不仅要保护好当地居民的合法利益,也要以司法助力古镇的保护。但如何在维护古镇居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有效配合古镇的保护开发工作,昭平法院黄姚人民法庭的雷庭长坦言到,这是一个难题。
黄姚法庭却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好做法,总结出了好经验。加大法律宣传,做好政策法规的解释,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提高居民古镇保护和加强商户合法经营,不损害游客利益的意识;建立咨询通道,对古镇开发、拆违、环境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促使黄姚古镇开发保护工作依法、有序、规范进行;整合资源,联动调解,尽最大程度调处古镇保护、修复、开发工程带来了一系列民商事纠纷和行政纠纷;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涉及黄姚古镇开发、保护、修复的案件。
妇女儿童维权岗 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伞”
朱女士由于感情破裂,与黎某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向昭平法院提起诉讼。但是黎某拒绝履行给付补偿款并将儿子带走藏匿。这让朱女士绝望至极,她开始绝食。该院城厢人民法庭的法官获悉相关情况后,多次来到朱女士住处,鼓励她勇敢面对生活。同时想方设法找到黎某,在法与情两方面反复做黎某的思想工作。经法官耐心细致的劝导,黎某最终将儿子送回给朱女士。
由于生理、心理等各方面原因,妇女儿童很大程度上还是弱势群体。如何最大程度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一直是昭平法院重点思考的问题。今年,该院在城厢人民法庭创建了“妇女儿童维权岗”。
为做好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城厢法庭强化审判职能,突出打击重点。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善于化解矛盾的审判人员组成维权合议庭,由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主审,吸纳优秀的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快速立案,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接待、迅速立案、快速审理”的原则;延伸司法职能,多方协调与联动,加强与妇联、信访、公安、检察、司法、教育、劳保、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宣讲法律法规,增强妇女儿童自身维权意识。
一系列得力措施,让“妇女儿童维权岗”迅速发挥了实效。8月,城厢人民法庭被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贺州市妇女联合会共同授予“贺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到10月,昭平法院共受理各类涉及妇女儿童权益诉讼案件283件,审结283件,结案率为100%。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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