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中院举行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 60辆客车顺利成交
2012-10-18 14:25: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桂林频道 | 作者:刘家红 余作才 王国裕
  10月16日,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广西三正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天锤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60辆大宇牌客车进行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最终顺利成交。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后,广西法院系统首宗上千万元车辆拍卖成交的案例。也是桂林中院推行司法拍卖制度改革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

  本次拍卖标的是桂林中院依法查封、扣押桂林新锐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桂林金隆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大宇牌客车60辆,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169.5万元整,因两公司的主要股东涉嫌诈骗被关押,两公司的职工如不予以安置将会影响社会稳定。

  为最大限度地实现涉诉资产价值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桂林中院加大了对拍卖标的物宣传力度,做到拍卖全程阳光化和标的物信息公开最大化,评估、拍卖通知按法律规定送达了当事人,申请人、被执行人都未提出任何异议。10月8日,桂林中院采用广西联拍网,随机选定拍卖机构为广西天锤拍卖有限责任公司,10月9日在《南国早报》、《桂林晚报》上刊登了拍卖公告,有关的拍卖信息同步在“联拍网”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拍卖信息真实详细,包括拍卖公告、评估报告、拍卖委托书、拍卖规则、竞买人须知、拍品资料、标的物照片,供网友、竞买人浏览。

  为保证拍卖顺利成交,广西高院与自治区拍卖协会联系,向全区拍卖机构发出了协拍通知,号召拍卖机构寻找买家,推介拍卖标的物。

  本案拍卖会于10月16日下午3:30在广西三正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举行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会,拍卖全程录音录象,整体拍卖60辆,按现状拍卖,要求竞买者在同等条件下需要优先安排原车驾人员上岗,下午4:48分,18号竞买者桂林某运输公司以1169.5万元的报价成交。因本案涉及社会稳定,桂林中院还邀请了市政法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维稳办各2名到拍卖会现场监督,同时邀请桂林市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中央政法委调研组在自治区政法委领导、区高院领导陪同下在高院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视频观看当日的拍卖现场会。

  中央政法委调研组对桂林中院深化司法拍卖制度,实行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表示满意。应邀到拍卖现场的有关人员和代表对桂林中院公开透明的司法拍卖给予了高度赞扬。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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