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法院司法活动全程向当事人公开
2012-10-12 14:23: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赫山频道 | 作者:张跃飞 龚盛林
今年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以争创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活动为载体,努力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坚持司法活动全程向当事人公开。
加强信访窗口建设,立案流程公开。赫山法院投资100余万元,建设了面积近600平方米的高标准立案信访大厅,添置了电子显示屏,开辟各类宣传栏,详细公布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须知、诉讼费用标准等内容,方便当事人查阅。将院领导、中层正职的姓名、照片、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在立案大厅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法院大厅设立案件查询触摸屏,供当事人查询案件掌握办案动态。在赫山法院网和立案大厅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投诉信箱,安排信访接待人员专人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核查。2010年来,该院立案信访窗口共接待人民群众7100余人次,立案9604件,化解涉诉信访案件71件。
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听证、庭审全程公开。赫山法院坚持排期开庭公告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和法院互联网站每天更新案件开庭信息,在人民法庭设置开庭公告专栏,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其余案件均提前三日在公告栏张贴开庭公告。2010年来,有逾3.6万余群众参与了该院案件的旁听。案件审理中,该院严格执行证据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制度,今年以来98案当事人因举证不充分被裁定驳回起诉或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坚持听证公开,该院规定对涉及人数众多、群众反映强烈、争议较大、多次上访以及在社会上引起重大影响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必须实行听证。对案外人异议而不予执行的申请、变更与追加被执行主体、中止或终结执行、多个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以及有必要听证的重大执行事项采取公开听证方式进行审查。
建立信息公开机制,执行过程公开。大力推行执行“三公开”,即案件执行情况公开,该院将执行案件信息并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由专门人员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工作,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执行人员公开,该院先后制作8100份便民卡,在确定执行人员后,将载有执行人员姓名、电话的卡片发放给当事人;被执行人信息公开,该院积极探索执行威慑机制,先后通过媒体或以公告的方式公开曝光被执行人33人次。社会评价降低的风险,促使76名“老赖”自觉履行了法律义务。2010年来,该院共执结各类案件987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近7900万元,有效缓解了“执行难”。
以互联网为载体,裁判文书公开。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由审管办的工作人员监督管理裁判文书上网的数量和质量。自2010年起,该院以法院互联网站为载体,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案件外,对生效的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晾晒”,并在法院宣传窗口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公示栏,将具代表性的文书进行公开展示,请人民群众评判,让人民群众监督。截止今年9月底,该院共在网上公示裁判文书2671份。
加强信访窗口建设,立案流程公开。赫山法院投资100余万元,建设了面积近600平方米的高标准立案信访大厅,添置了电子显示屏,开辟各类宣传栏,详细公布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须知、诉讼费用标准等内容,方便当事人查阅。将院领导、中层正职的姓名、照片、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在立案大厅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法院大厅设立案件查询触摸屏,供当事人查询案件掌握办案动态。在赫山法院网和立案大厅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投诉信箱,安排信访接待人员专人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核查。2010年来,该院立案信访窗口共接待人民群众7100余人次,立案9604件,化解涉诉信访案件71件。
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听证、庭审全程公开。赫山法院坚持排期开庭公告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和法院互联网站每天更新案件开庭信息,在人民法庭设置开庭公告专栏,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其余案件均提前三日在公告栏张贴开庭公告。2010年来,有逾3.6万余群众参与了该院案件的旁听。案件审理中,该院严格执行证据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制度,今年以来98案当事人因举证不充分被裁定驳回起诉或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坚持听证公开,该院规定对涉及人数众多、群众反映强烈、争议较大、多次上访以及在社会上引起重大影响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必须实行听证。对案外人异议而不予执行的申请、变更与追加被执行主体、中止或终结执行、多个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以及有必要听证的重大执行事项采取公开听证方式进行审查。
建立信息公开机制,执行过程公开。大力推行执行“三公开”,即案件执行情况公开,该院将执行案件信息并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由专门人员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工作,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执行人员公开,该院先后制作8100份便民卡,在确定执行人员后,将载有执行人员姓名、电话的卡片发放给当事人;被执行人信息公开,该院积极探索执行威慑机制,先后通过媒体或以公告的方式公开曝光被执行人33人次。社会评价降低的风险,促使76名“老赖”自觉履行了法律义务。2010年来,该院共执结各类案件987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近7900万元,有效缓解了“执行难”。
以互联网为载体,裁判文书公开。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由审管办的工作人员监督管理裁判文书上网的数量和质量。自2010年起,该院以法院互联网站为载体,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案件外,对生效的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晾晒”,并在法院宣传窗口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公示栏,将具代表性的文书进行公开展示,请人民群众评判,让人民群众监督。截止今年9月底,该院共在网上公示裁判文书2671份。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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