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法院发挥司法统计与分析的参谋作用
2012-09-28 11:35:08 | 来源:中国法院网上高频道 | 作者:严有根 晏志强
  近年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重视发挥司法统计与分析工作的功能,通过每月一次的司法统计数据、每季一次的司法统计分析,对案件受理与审结数据的各类案件的变化状况,进行年度同期的追溯对比和各业务庭案件类型的横向对比,从中探究案件数量与案件类型变化规律,分析新类型案件的发生原因,针对性地作出统计分析,提供审委会参考,为及时调整审判工作重心发挥出了积极作用。

  让司法统计数据由僵硬变“活”,让司法统计分析由说明显“灵”,是做好司法统计工作的最终目的。近年来,该院认真加强各业务庭兼职内勤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指导,严格内勤人员的责任意识,要求依法填报和真实填报各类案件的收结数据,案件类型尽量分明。在各业务庭逐月报送案件数据和案件类型到立案庭汇总后,由立案庭专职司法统计员详细向上级法院报送的同时,再明细各业务庭的收结案件数、案件类别、与上年同期对比数等另设表格,打印发送各审委会成员和各业务庭庭长。每季一次的司法统计分析报告,经重点分析案件来由、案件类型变化原因、审理周期、存在问题等,并提出客观实际的建议,供院领导参阅。过细有效的司法统计数据和司法分析工作,对于服务审判工作、服务领导决策起着十分重要的参谋作用。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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