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菜农蔬菜款遭拖欠心忧 三原法院合并执结受赞
2012-09-20 11:12:13
向群众兑付案件款
     中国法院网讯 (蒲新一 梁瑛 邵亮)  9月19日上午,陕西省三原县大程镇政府门前鞭炮鸣放,锦旗闪闪,农民朋友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原来三原县人民法院今天在这里召开涉农案件兑付会,集中兑付申请执行人王新庄等12人申请执行房新强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纠纷案的案件款。

  2010年4月间,被告房新强在大程镇大程村收购原告王新庄等12人蔬菜价值共计26265.2元,经原告方多次催要无果,菜农辛苦劳作一年,眼看成为泡影,无奈之下,王新庄等12人于2012年元月份将被告诉至法院,被告经多次合法传唤未出庭应诉,但房新强对欠款事实认可。后法院依法判决,限其在指定期间履行案件义务。判决生效后房新强仅履行案件款2500元,拒不履行其余案件款。原告王新庄等12人于2012年9月13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及时保护农民群众的权益是体现司法为民、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举措,对于该系列案的执行,三原法院高度重视,但因房新强居无定所,其人难找,其财产难寻,甚至其邻居一年半载都不见其人,执行工作举步维艰。12件执行案件事关广大菜农切身利益,三原法院决定对此12案进行合并执行,周密制定执行预案,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及时向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申请人配合下,9月14日即发现被执行人行踪,三原法院执行局果断出击,传房新强到法院处理该系列案的相关事宜。被执行人房新强在法律制度威慑下,并经三原法院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行为的法律后果的严重性,遂积极主动履行了全部案件义务。

  至此,使王新庄等12案顺利执结,各位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领到辛苦钱的菜农朋友们激动的拉着执行干警的手说“我们看见了正义和权威,认识了我们的法官亲人!”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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