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法官帮我要回了拖欠已久的钱”
2012-09-19 08:50: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频道 | 作者:何方瑜
  9月17日,当原告胡某在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与被告章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拿到欠款60000元后,激动地说:“多谢法官帮我要回了拖欠已久的钱。找法院帮忙,我路走对了!”

  胡某是彭泽县马当镇人,与被告章某既是邻居,又是同学。2008年9月,二人在棉花行情十分看好的情况下,决定合伙经营棉花生意。由于二人相识多年,当年合作还是比较愉快,业绩也比较突出。2009年棉花上市以后,由于市场风云突变,价格波动极大,二人为经营方式发生争执进而产生纠纷后决定散伙。经对合伙事务进行清算后,章某于2010年元月给胡某出具了一张80000元欠条。由于章某未及时还款,胡某在多次催讨无果后,于2012年8月20日一纸诉状将章某告上了法庭。

  彭泽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发现,胡某与章某自小就是玩伴,关系曾经十分要好,现在却因为经济纠纷形同陌路。为解开双方之间的疙瘩,承办法官多次打电话与双方联系,耐心倾听他们的诉说,知悉他们的诉求,力促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进行商谈。

  8月27日,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在当地村委会进行了第一次调解,因原、被告双方意见分歧非常大,被告两次反悔而陷入僵局。

  9月17日,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进行调解。通过对双方之间存在的分歧及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的分析,然后从双方的邻里关系入手,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终于打动了双方。经过近三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章某当庭支付胡某60000元欠款,胡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自愿撤回起诉。双方矛盾纠纷得以顺利化解后,二人重新握手言和,一起邻居间的合伙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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