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悉心调解离婚夫妻化干戈含泪分手
2012-09-18 14:42: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徐咏梅
  “曹庭长,俺闺女嫁到他们家,孩子也有了,他杨海起诉离婚我们同意,孩子归他抚养,再补偿我闺女的损失费30000元。”任家老爹一见到我就气势汹汹的喊。

  “孩子我抚养,抚养费可以不要,再要我给她损失费门都没有。”原告杨海毫不示弱。

  “行,你能耐,这婚不离了,就是离也叫你们家人有家不能回。”任家老爹说着就要拉女儿走。

  这是一起离婚诉讼案件,原告杨海以与被告任妮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感情为由起诉离婚。本来定于今天开庭,没想到原告杨海和被告任妮一家一见面就与任家老爹起了冲突。看到这种情况,我连忙把任家老爹请到我的办公室,递上一杯热茶,待他情绪稳定后认真倾听他的想法和看法。原来原告杨海与被告任妮同住一个村,婚后二人共同外出打工,或许是外边的诱惑太多,压力太大,两个人之间矛盾越来越多,以致被告独自一人带着不足两岁的女儿,回到老家把孩子送给公婆后,就常住娘家。任家老爹认为杨海对不住自己的女儿,惹的女儿独自一人回娘家属有错在先,现在他还恶人先告状起诉离婚,离婚可以,应该赔偿损失,否则任妮绝不离开杨家半步。看来这又是一起“气官司”,如果开庭判决离与不离判定的是原被告之间的关系,解不开的是两家心中的结,只有耐心调解化解他们心中的积怨,才不会激化两个家族之间的矛盾。理好思路,我决定不管下多大功夫都要争取调解结案。

  本案的焦点在于原告杨海是否有过错?应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从被告任妮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原告有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过错,因此要求原告给付被告金钱,于法无据,除非原告愿意补偿。找到案件的切入点,我采用背靠背,两边压,两边夸的调解方式,在原被告之间展开了拉锯式的调解。由于双方积怨已深离婚已成定局,子女抚养、财产纠纷却很难达成一致意见,有时候原被告刚达成一致意见,要么原告反悔,要么被告反悔,作为法官我真想放弃不调了,干脆开庭判决,可站在原被告的立场上想想,如果不化解他们心中的怨恨,有可能会影响他们一生的幸福,聚散都是缘分,何苦让他们因为离婚把“恨”留在心里?对,从“情”入手感化双方,希望他们念及从前对方点滴的好而各退一步,和平分手。

  整整一个上午,我磨破了嘴皮终于使原被告双方达成统一意见,原告杨海念及任妮嫁给自己几年吃苦受累,主动承担了女儿的抚养权,并给付任妮经济补助款15000元。当杨海把钱交到任妮手里时,任妮的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

  “照顾好女儿”任妮交代杨海。

  “放心吧,她也是我的女儿”杨海眼里也泛起了泪花。看着双方怨恨皆无的态度,我的心里也有了丝丝的暖意。

    (作者单位:河南省开封县人民法院研究室)
责任编辑:顾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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