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法院强化警示教育 促进廉洁自律
2012-09-05 09:50: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石门频道 | 作者:谭燕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注重研究新的形势下,如何开展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把警示教育当成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和有效预防腐败现象的关键环节。该院不断丰富教育方法,把握教育对象,完善教育机制,狠抓教育落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经受住各种考验,做到自身正、自身净、处身硬。由于警示教育的各项措施得力,该院连续10年未出现受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人和事。

  提高警示教育意识,激发自觉性。由于受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人产生错误的认识:一是认为教育是个“虚东西”,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搞教育意义不大;二是认为教育是搞形式,做表面文章,是给人看的;三是认为教育无用,有金钱就有一切的拜金主义的错误思想。为克服这些错误思想,该院把警示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周密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和计划,增强警示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院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进行讲课,充分认清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性,提高自觉性。

  把握警示教育对象,突出针对性。该院在开展警示教育中,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抓住重点部门、重点审判岗位和管理部门等关键环节,抓住本单位的重点人。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着力拓展教育范围,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在开展警示教育中,不搞“一锅煮”、“一刀切”,做到因人施教,对症下药,及时把握思想脉搏。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和干警思想状况,在教育内容和方式进行及时调整,做到早分析、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从而有效预防和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丰富警示教育方法,注重灵活性。警示教育之所以缺乏亲和力,关键在于教育方法单一,找不准切入点,讲的道理不能令人心服口服。该院注重在创新教育方法上下功夫,通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社会风尚;通过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展、廉政教育基地、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等,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理念;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以案析理等活动,做到警钟常鸣,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利用“编印书籍”、制作“小卡片”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意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电子屏幕等信息手段进行宣传教育,提高警示教育的影响力。随着时代的发展,该院开展警示教育的方法也在不断更新,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教育,大大提高了警示教育的吸引力,做到寓教于乐。

  狠抓警示教育落实,增强实效性。按照上级政法委和省、市法院的要求,每年至少时行两次以上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并且将其纳入队伍建设体系监察工作中。制定警示教育实施计划,精心准备,严密组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警示教育落到实处,不走过场。通过剖析身边案例,增强警示教育的说服力、感染力和震撼力。克服厌倦思想情绪,克服时紧时松的现象,克服参与教育缺乏热情的现象,保证教育的常态化。不能单纯地以学代教,以会代教,以举办活动代教。

  完善警示教育机制,实现长效性。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该院积极建立和完善教育机制,注意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在提高制度质量上下功夫。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自觉养成执行制度的习惯,把警示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该院在内部各部门注重密切配合,形成了警示教育合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执行制度上,注重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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