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法院妇联陪审员给力“妇女儿童维权岗”
2012-09-04 11:19:04
     中国法院网讯 (赵斌)  为了更好地运用司法手段充分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人民法院注重加强妇联、团委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从县乡两级妇联、团委选取经验丰富的陪审员参与离婚、赡养、追索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审理。

  今年1至7月,该院人民陪审员所参与审理各类涉及妇女儿童权益诉讼案件无一起引发上访事件发生,达到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加强业务培训,实现优势互补。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妇女儿童案件的审理,能充分发挥了妇联干部熟悉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政策,掌握妇女心理,善于做思想疏导工作的优势。加强对妇联、团委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庭审案例分析,提高妇联、团委人民陪审员的庭审水平,切实将法院的司法优势与妇联、团委工作特点有机结合,从而实现了法院与妇联、团委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的优势互补。

  全程参与,化解心结。妇联干部和妇女干部担任心理咨询师的角色,主动参与对案件当事人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当事人的庭前、庭中、庭后的教育说服,从心理学角度引导当事人,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平抑当事人情绪,引导当事人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增加当事人的信心和对法律的理解。

  创新工作方法,多方联动协调。通过推行“圆桌审判”、回访帮教未成年犯、构建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重视诉前调解、设立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开展巡回审判等形式,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引向深入,实现了陪审、维权互相促进的目标。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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