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法院实施四大工程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2-08-30 15:39: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黄熊
  近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坚持用群众满意度来检验法院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并结合工作实际,以实施“四大工程”为抓手,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实施“精品案件”工程。为推进科学化、精细化审判管理模式改革,该院在业绩考核方面,探索完善审判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建立法官业绩档案,促进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全面提升。强化信息化在审判管理工作中的运用,通过加强对案件审限的刚性管理和预警功能,形成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全程、动态、实时监控。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完善对具体案件,特别是重审改判案件、当事人申诉案件、群众反映较大案件的评查制度,推动审判质效的提升。  

  实施“素质强院”工程。该院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深入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法官队伍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着力提升法官的理论水平、职业素养和司法能力。建立健全符合司法权力运行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打造 “教育先行、文化渲染、机制保障、监督贯穿”的反腐倡廉新机制。

  实施“优质服务”工程。结合“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方式,健全“诉调对接、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理顺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把社会矛盾该院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践行“便民、利民、为民”的司法宗旨,着力完善诉讼服务体系,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实施“阳光司法”工程。全面落实各项司法公开制度,努力形成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的工作态势,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让公平正义以老百姓看的见的方式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个案上。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以及新闻舆论监督,努力增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以公开赢得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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