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和党代表都是沉甸甸的责任
2012-08-29 08:42: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海发 冀天福 刘建章
李玉香
  代表简介

  李玉香 女,汉族,1965年11月出生,1996年6月入党,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正科级审判员。2009年至2011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两次、一等功一次,2010年被评为全省十大巾帼建功标兵、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011年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2012年6月被确定为党的十八大代表。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李玉香是全省法院系统唯一的党的十八大代表。近日,记者几经联系,终于采访到了整日为当事人奔波、为案件忙碌的李玉香。

  谈到当选党的十八大代表,李玉香深情地说:“我很荣幸地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激动之情难以言表。我觉得,这是组织上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这不仅是我个人的荣誉,更是法官的共同荣誉。我总觉得这份荣誉和责任是沉甸甸的。法官和党代表都不是一种身份或者权力,而是一种责任。如果说法官和党代表是一种荣誉的话,我感到,荣誉代表着感恩,所有的荣誉都应当归功于法院的全体干警,应当归功于赋予我们权力的人民群众。”

  李玉香在法院工作25年,她对我国社会主义司法事业在党的领导下所发生的巨大变化有切身感受。她告诉记者:“司法改革带来了人民法院新面貌和新变化,我的感受都是真真切切的,用日新月异来形容最贴切不过。从2008年5月开始,河南在全省三级法院全面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让法官走出法院,把法庭搬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去,把矛盾解决在当地,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彰显了为民司法理念。几年来,焦作两级法院共设立102个巡回审判点,深入企业、乡村、社区、学校巡回办案9000余件。在人民法庭推行‘便民小黑板’留言制度,通过在小黑板上留言告知法院工作情况,方便群众咨询;群众也可将自己的姓名、事由及联系方式留在小黑板上,方便法官联系。2010年以来,焦作两级法院坚持开展‘访民意、听民声、解民忧、办实事、促和谐’爱民进万家大走访活动,743名干警走进30万户群众家庭,化解矛盾纠纷1500余起。”

  25年的办案实践使李玉香深有感触:“我作为从事25年民事审判工作的‘老民事’,主办审理的案件有2650余件。近几年,我感受最深的就是人民法院调解工作,通过调解工作,我让200多位老人得到赡养,让100多个家庭破镜重圆。我觉得,只要我们法官用同情之心、善良之心、为民之心去办案,尽一切努力去化解矛盾、消除纠纷,想尽一切办法去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和心结,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我们就能体会到群众与法官拉近的不仅是距离,更是感情;增加的不仅是友谊,更是信任;得到的不仅是口头上的赞扬,还有实实在在的支持。总结一句话,就是把我的真心、热心、诚心传递给我的当事人,再传递给社会,使社会更和谐!”

  党的十八大是党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李玉香表示:“我会努力珍惜自己的代表资格,一方面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和武装自己;另一方面,更加珍惜荣誉,把荣誉化为动力,加倍做好自己本职工作。从现在开始,我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制定走访计划,充分调研、分析,加强调解工作,为认真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做一些准备。一定带着充足准备出席十八大、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并将及时传达贯彻给全市广大党员法官,调动大家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对于未来,李玉香充满信心,她说:“开好党的十八大,科学谋划我国未来发展,讨论决定党的重大问题,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必将为我们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指明前进方向,我们要以此为契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发展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法院事业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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