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微信骗财骗色 一假冒刑警领刑两年半
2012-08-22 14:24: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上犹频道 | 作者:胡波 邹静芸
  某公司白领李某私自通过不法手段购买假冒的警官证、警号、警衔等,冒充刑警骗取他人信任,与人恋爱后便寻找各种借口骗取钱财共计一万六千余元。8月21日,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11年5月,江西省赣州市某公司白领李某通过网络非法购买了假警官证、警号、警衔、警服等,之后他穿戴好购买的假警服等进行自拍,并将自拍的照片作为自己的微信头像上传到网络。同年12月,李某通过微信认识了一女孩,并告诉对方自己是公安局的刑警。凭借警察的身份,李某很快就获得了女孩的信任和青睐,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然而,已有未婚妻的李某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骗“色”,在和该女孩“恋爱”的三个月时间里,他先后虚构“私了交通事故”、“生意资金周转”、“工作调动”等各种理由向对方“借款”一万六千余元。之后,李某便开始时不时的玩失踪,电话也常常不接,无奈之下女孩亲自前往公安局找寻“男友”,然而得到的回答却是公安局根本没有叫李某的警察,其微信头像照片中的警号经查也属假冒,女孩这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为谋取非法利益,购买假警官证、警服、警衔等物品预谋作案,冒充人民警察以恋爱之名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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