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男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获刑一年九个月
2019-03-20 14:34:26
     中国法院网讯 (涂羚 代强强)  假冒军人骗吃骗喝,有损军队声誉及良好形象,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依法应当予以惩处。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被告人袁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8年端午节前后,被告人袁某在网上购买了一整套现役武警制式军装、三副军衔、二个臂章、资历章和伪造的军官证外壳,然后自己在军官证中填写假的职务信息。之后,被告人袁某冒充丰城市消防大队大队长的身份在外面吃喝、唱歌,由他人请客买单,并向熊某、李某等人借钱。2018年7月,熊某因其儿子上学一事找到李某,让李某帮忙找关系,后李某与被告人袁某谈及此事,被告人袁某回复表示可以办,但找关系需要花钱。于是熊某手机转账15000元给李某,李某手机转账7000元给被告人袁某。之后被告人袁某冒充武警部队的人三次到丰城九中找到副校长罗某,让其帮忙办理小孩上学一事,其中第二次、第三次着了武警制服。后熊某的儿子按照招生政策正常缴纳费用录取到了丰城九中,且罗某未接受被告人袁某的吃请。熊某转给李某15000元中剩余的8000元,被告人袁某作为归还欠款付给李某。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袁某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为了维护军队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保障社会管理秩序,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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