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一男子冒充警察招摇撞骗 获刑一年
2019-07-27 22:24:51
     中国法院网讯 (孔德明 黄小辉)  一名曾因敲诈勒索获刑的男子,四次入狱后仍不思悔改,如今又冒充警察招摇撞骗。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案件,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54岁的男子林某是贵溪人,曾因敲诈勒索,6年内5次被3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刑期。2019年3月7日,林某窜至贵溪市某社区,冒充公安机关人员查处被害人李某嫖娼,骗取李某4000元,后逃离现场。2019年3月12日,林某被抓获归案。归案后,林某退赔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被告人林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林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林某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林某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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