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法院注重农村土地纠纷案调解 调撤率大幅提升
2012-08-22 09:26: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荣昌频道 | 作者:郭杰
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农村土地纠纷过程中,针对农村土地纠纷的特点,强化措施,注重调解,促进农村邻里和睦。今年1-7月,该院共审结涉及农村土地纠纷案件19件,调解、撤回起诉共15件,调撤率达78.9%,与去年同期相比,该类案件调撤率提升了58个百分点。
坚持信息沟通,把握争议焦点。承办法官受案后,加强与纠纷所在村(社区)干部的信息交流,了解纠纷在起诉以前的处理情况,把握住双方争议的焦点,并以此为基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围绕庭前掌握的情况展开调解。吴家法庭审理的祝老太十个子女与孙媳张某争夺祝老太土地征用补偿款一案中,承办法官通过庭前与当地村干部了解情况,发现祝老太十个子女不是因为需要那笔赔偿款,而仅仅是因为张某对他们不太尊敬才为了争口气打官司,便一边给老人释法,一边跟张某讲道理,最终让张某向长辈们道了歉,并调解结案平息了一大家人的纷争。
坚持实地勘验,掌握土地现状。鉴于农村土地类型多样,地块地貌复杂,承办法官通过实地勘验、现场查看等方式了解争议土地的实际情况,准确无误地在法律文书中予以表述,让案件处理经得起检验,让当事人信服。如铜鼓镇共和村村民尹某与蔡某、曾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主动来到原告的稻田中,实地考察稻田受损情况,当面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发挥其熟悉当地社情民俗的优势,齐心协力,细心讲解、劝导,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满意撤诉。
坚持走访了解,清楚变迁情况。对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土地纠纷,通过走访历任村社干部,了解纠纷土地的来龙去脉,查清案件事实。如盘龙镇大成村吕某诉李某田坎使用权纠纷一案中,双方在十年前便开始争夺一条田坎的使用权,但均没有实质性证据,承办法官便走访了当地三任社干部,并请其参加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的面对面调解工作,最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调解结案。
坚持巡回审判,进行法制宣传。结合“百名法官送法进城乡”长效机制,经常性到田间地头、农家院坝巡回审理案件,以案普法,宣传法制。发放便民诉讼卡片和法律知识手册,审理一件,教育一片。如观胜镇凉坪村王万友诉同村民李朝伦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时值农忙时节,承办法官到凉坪村巡回开庭,开庭结束即对前来旁听的村民进行相关法律释疑,让当事人及村民对相关法律规定更加清楚明了,该案判决后,当事人表示服判息诉。
坚持信息沟通,把握争议焦点。承办法官受案后,加强与纠纷所在村(社区)干部的信息交流,了解纠纷在起诉以前的处理情况,把握住双方争议的焦点,并以此为基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围绕庭前掌握的情况展开调解。吴家法庭审理的祝老太十个子女与孙媳张某争夺祝老太土地征用补偿款一案中,承办法官通过庭前与当地村干部了解情况,发现祝老太十个子女不是因为需要那笔赔偿款,而仅仅是因为张某对他们不太尊敬才为了争口气打官司,便一边给老人释法,一边跟张某讲道理,最终让张某向长辈们道了歉,并调解结案平息了一大家人的纷争。
坚持实地勘验,掌握土地现状。鉴于农村土地类型多样,地块地貌复杂,承办法官通过实地勘验、现场查看等方式了解争议土地的实际情况,准确无误地在法律文书中予以表述,让案件处理经得起检验,让当事人信服。如铜鼓镇共和村村民尹某与蔡某、曾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主动来到原告的稻田中,实地考察稻田受损情况,当面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发挥其熟悉当地社情民俗的优势,齐心协力,细心讲解、劝导,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满意撤诉。
坚持走访了解,清楚变迁情况。对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土地纠纷,通过走访历任村社干部,了解纠纷土地的来龙去脉,查清案件事实。如盘龙镇大成村吕某诉李某田坎使用权纠纷一案中,双方在十年前便开始争夺一条田坎的使用权,但均没有实质性证据,承办法官便走访了当地三任社干部,并请其参加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的面对面调解工作,最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调解结案。
坚持巡回审判,进行法制宣传。结合“百名法官送法进城乡”长效机制,经常性到田间地头、农家院坝巡回审理案件,以案普法,宣传法制。发放便民诉讼卡片和法律知识手册,审理一件,教育一片。如观胜镇凉坪村王万友诉同村民李朝伦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时值农忙时节,承办法官到凉坪村巡回开庭,开庭结束即对前来旁听的村民进行相关法律释疑,让当事人及村民对相关法律规定更加清楚明了,该案判决后,当事人表示服判息诉。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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