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诚信法治保障论坛在京举行
李金华出席 五家法院获奖
2012-08-19 08:57: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郭士辉
  8月17日,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综治办、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预防腐败局、证监会等13家中央部门共同举办的“中国诚信法治保障论坛”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出席论坛并讲话。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论坛上致辞。

  在此次论坛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改革司法拍卖制度,推动诚信体系建设”获评“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十大最佳事例”,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信息化建设大力提升司法公信”、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的“吴中模式”、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全力构建诉讼诚信体系,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执行指挥中心,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等四家法院的做法获评“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优秀事例”。

  李金华指出,在转型期的大背景下,我国的诚信问题日益凸显。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在深入分析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性特征基础上做出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一环,是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重建诚信,需要重视道德教育,需要每一名公民自觉行动,但归根结底要靠法律保障。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方方面面,需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陈训秋指出,依法治国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要破解社会诚信体系的难题,必须进一步加大诚信法治保障,确保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落实到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各领域、全过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一是要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立法工作。二是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社会诚信制度建设,强化诚信法治保障。三是要加强监督指导,抓好贯彻部署。四是要加强考核评价,确保取得实效。

  陈冀平指出,诚信问题不仅影响经济健康发展,还关乎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全社会各个领域,涉及各个部门和社会的各行各业。因此,诚信体系建设必须重视顶层设计,尽快制定基础性法律法规,逐步建立诚信法律制度体系。与此同时,诚信体系建设还必须重视基层实践,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及时将基层诚信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理论化、规范化,上升为制度和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贺荣,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崔海容,证监会副主席姚刚,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等中央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以及社科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上海交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就我国诚信体系建设相关问题在论坛上作了发言。

  论坛上,李金华、陈训秋、陈冀平、连维良等领导为中国诚信法治论坛征文活动获奖论文、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最佳和优秀事例、中国诚信法治保障论坛征文和事例征集优秀组织单位颁了奖。

  中央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地方代表、专家学者、中国法学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有关领导以及中央主要媒体记者等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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