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法院民商事案速裁机制化解纠纷效果好
2012-08-17 13:54: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宁频道 | 作者:刘阳
今年1-7月份,辽宁省喀左县人民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900件,其中适用速裁程序审理765件,速裁适用率达85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中,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仅为16日。在速裁程序推动下,民商事案件结案率达83%,收结案继续保持良性运转状态。
为了在最短时间内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效率,喀左法院出台建立了速裁程序,规定对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符合速裁条件的民商事案件,由审判人员在20日内作出裁判。为了进一步推进该项制度,该院将速裁范围扩大为婚姻家庭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简易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七类案件,同时规定,对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经立案庭立案转至审判业务庭后,案件承办人应在最短时间内传唤当事人,征求双方对答辩期限的意见,对当事人同意当即开庭审理的可立即开庭审理。
为了在最短时间内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效率,喀左法院出台建立了速裁程序,规定对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符合速裁条件的民商事案件,由审判人员在20日内作出裁判。为了进一步推进该项制度,该院将速裁范围扩大为婚姻家庭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简易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七类案件,同时规定,对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经立案庭立案转至审判业务庭后,案件承办人应在最短时间内传唤当事人,征求双方对答辩期限的意见,对当事人同意当即开庭审理的可立即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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