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分钟开完庭 宜丰首例刑事速裁案当庭宣判
2019-04-19 14:58:53
     中国法院网讯 (范建兰)  “从立案到判决,历时仅8天,其中开庭只用了15分钟。”4月16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盗窃案并当庭宣判,与以往不同的是,该案适用了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速裁程序。这标志着该院首例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落下法槌。

  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适用速裁程序,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认真听取公诉人、辩护人的意见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庭审过程仅用了15分钟的时间,即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被告人李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宣判后即向李某送达由审判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当场签署的判决书。

  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使部分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简化、期限缩短,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今后,该院将继续加大适用速裁程序的使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刑事审判质效。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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