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专题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
2012-08-07 14:18: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欧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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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高院院长康为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8月6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举行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会,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就如何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进行了深入学习和讨论。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主持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全省法院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推动全省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康为民指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高度和宽广视野,精辟分析了党和国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科学阐述了事关党和国家全局的若干重大问题,深刻回答了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于团结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就如何学习贯彻好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康为民提出五点要求:一是牢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省各级法院要通过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大政方针。二是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义,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法院的各项工作。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围绕大局开展工作,真抓实干,为“四个湖南”建设和“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三是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要坚定不移地推动法治湖南建设,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宪法法律的实施。四是牢牢把握人民法院的历史使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尽职尽责,不辱使命。五是牢牢把握法院队伍的精神状态和思想动态,全面推进法院队伍建设。要大力宣传人民法院取得的工作成绩,用正确的舆论引导干警、鼓舞干警,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激发队伍的工作活力。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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