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积极探索建立案件评查经常性工作机制
2012-07-25 15:30: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频道 | 作者:李振峰
7月23日,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上,江西高院强调,要通过案件评查工作,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建立案件评查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促进案件评查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从而标志着江西省法院2012年案件集中评查正式启动。
据悉,江西全省法院连续开展案件集中评查以来,发现并纠正了案件中存在的瑕疵和差错,为预防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打下了良好基础。全省法院已在不断健全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司法管理制度体系,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涉法涉诉信访新案的发生,对于转变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提高司法质量、树立司法权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江西高院强调,评查人员要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评查职能,切实发挥专家和业务骨干的优势,充分运用审判经验和理论知识,从程序、实体、法律文书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通过评查、反馈、剖析和通报,发现、分析和纠正问题,从而对过往案件中存在的瑕疵和错误进行补救,并促进今后审判质量的提升。评查活动要立足强化评查效果,确保评查实效,在评查中发现质量好的案件,推出办案质量优的审判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存在的瑕疵和错误依法予以纠正,对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予以查处;针对发现的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分析思考,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确保将案件评查作为规范审判行为、强化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加强队伍建设的有效手段。
据介绍,此次案件集中评查活动,已为连续的第三年。
据悉,江西全省法院连续开展案件集中评查以来,发现并纠正了案件中存在的瑕疵和差错,为预防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打下了良好基础。全省法院已在不断健全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司法管理制度体系,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涉法涉诉信访新案的发生,对于转变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提高司法质量、树立司法权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江西高院强调,评查人员要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评查职能,切实发挥专家和业务骨干的优势,充分运用审判经验和理论知识,从程序、实体、法律文书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通过评查、反馈、剖析和通报,发现、分析和纠正问题,从而对过往案件中存在的瑕疵和错误进行补救,并促进今后审判质量的提升。评查活动要立足强化评查效果,确保评查实效,在评查中发现质量好的案件,推出办案质量优的审判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存在的瑕疵和错误依法予以纠正,对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予以查处;针对发现的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分析思考,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确保将案件评查作为规范审判行为、强化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加强队伍建设的有效手段。
据介绍,此次案件集中评查活动,已为连续的第三年。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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