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为“民间借贷”诈骗案21名受害人分配案款
2012-07-13 11:07: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彭泽频道 | 作者:陈小伟
7月12日下午,在江西省彭泽县影响很大的“民间借贷”诈骗案中的21名受害人在彭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案款9万元。
2011年11月,以“民间借贷”方式诈骗21余名受害人200余万元的诈骗犯刘萍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因刘萍现正在服刑,只有财产9万元被扣在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21位受害人的请求,院党组召开审委会研究决定,9万元按照受害人损失比例平均分配。
当天下午,共有13位当事人领到800到24176元不等的13笔案款共计67099元,领款由财务人员与执行局内勤共同执行,执行局长监督,并在领取表签字证明。其余案款将安排另行领取。
虽然所领案款相对自己的损失有一定差距,但受害人还是为法院认真负责的做法称赞有加,称这也为他们受伤的心灵带来了一点安慰。
2011年11月,以“民间借贷”方式诈骗21余名受害人200余万元的诈骗犯刘萍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因刘萍现正在服刑,只有财产9万元被扣在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21位受害人的请求,院党组召开审委会研究决定,9万元按照受害人损失比例平均分配。
当天下午,共有13位当事人领到800到24176元不等的13笔案款共计67099元,领款由财务人员与执行局内勤共同执行,执行局长监督,并在领取表签字证明。其余案款将安排另行领取。
虽然所领案款相对自己的损失有一定差距,但受害人还是为法院认真负责的做法称赞有加,称这也为他们受伤的心灵带来了一点安慰。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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