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法院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
2012-07-12 15:41: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莫秀云
今年上半年以来,广西象州县人民法院通过“院长接待日”共接待来信来访群众15件19人,涉案14件,信访案件同比下降9%,来访人的问题均得到了各接待院长作出的处理意见和答复,回复答复率100%,有效提高了信访问题解决效率,提升了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司法满意度,进一步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2006年推行院长接待日制度以来,该院专门制定了《院长接待日活动方案》,将接访日固定在每月的26日,如遇上节假日,就推至假后上班第一天,由院长、副院长按排定的顺序负责接待,让老百姓能够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不用再通过其他关卡预约就可以直面领导。对于情况复杂、疑难、重大,涉及上访时间长、息诉难度大的案件便灵活变通,实行院长约期接访,为群众反映和解决问题畅通了绿色通道。
接访院长要对每位来访者逐一进行登记、备案,详细注明当事人的住址、联系方式、反映的主要问题、请求事项、案件来由、处理意见等事项,以便日后与来访者联系及督促本院相关部门办理。此外,对于疑难案件要求做到有登记、有批示、有结果,确保上访群众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清楚记录在案,明确落实办理。
每次接访活动结束后,立案庭信访工作人员要将院长接访日的情况及对接访事项的办理结果进行整理,交由纪检组整理成书面材料通报全院,并将通报情况的书面材料送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阅,以便各业务庭人员掌握上访情况,实现来访必理,有问必答,杜绝出现以不清楚信访案件为由而推诿当事人的情况。
在院长接访期间,坚持做到有问必答、有难必应,力争现场化解来访人员疑难症结。首先仔细倾听来访人员心声,再面对面解答来访人员疑惑。对确认的重大信访案件,由立案庭信访工作人员在接访日结束后,立即对来访材料分类、统计,并根据批示,对涉及该院审判、执行工作和反映干警问题的,按照“分工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交本院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督促承办业务庭和法官规定时间内结案,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接访院长反馈,未能及时办结的书面说明原因,告知当事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从2006年推行院长接待日制度以来,该院专门制定了《院长接待日活动方案》,将接访日固定在每月的26日,如遇上节假日,就推至假后上班第一天,由院长、副院长按排定的顺序负责接待,让老百姓能够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不用再通过其他关卡预约就可以直面领导。对于情况复杂、疑难、重大,涉及上访时间长、息诉难度大的案件便灵活变通,实行院长约期接访,为群众反映和解决问题畅通了绿色通道。
接访院长要对每位来访者逐一进行登记、备案,详细注明当事人的住址、联系方式、反映的主要问题、请求事项、案件来由、处理意见等事项,以便日后与来访者联系及督促本院相关部门办理。此外,对于疑难案件要求做到有登记、有批示、有结果,确保上访群众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清楚记录在案,明确落实办理。
每次接访活动结束后,立案庭信访工作人员要将院长接访日的情况及对接访事项的办理结果进行整理,交由纪检组整理成书面材料通报全院,并将通报情况的书面材料送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阅,以便各业务庭人员掌握上访情况,实现来访必理,有问必答,杜绝出现以不清楚信访案件为由而推诿当事人的情况。
在院长接访期间,坚持做到有问必答、有难必应,力争现场化解来访人员疑难症结。首先仔细倾听来访人员心声,再面对面解答来访人员疑惑。对确认的重大信访案件,由立案庭信访工作人员在接访日结束后,立即对来访材料分类、统计,并根据批示,对涉及该院审判、执行工作和反映干警问题的,按照“分工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交本院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督促承办业务庭和法官规定时间内结案,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接访院长反馈,未能及时办结的书面说明原因,告知当事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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