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坚守 只为做个“村头好法官”
——记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镇盛法庭庭长陈耀荣
2012-07-12 08:52: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荀红 谢高鹏 邹辉球
“我们相信陈庭长,他处理事情合情、合理、合法,我们服!”案件当事人陈立信这样评价他;
“他从没利用手中的审判权为自己谋取任何利益。18年来,没吃过当事人一顿饭,没喝过当事人一瓶水。”法庭里的法官陈文锋这样认同他;
“他抵住诱惑,耐住寂寞,严守法官职业道德,堂堂正正做事,公道清白办案,认真履行着共产党人的义务。”当地党委的同志这样赞许他。
陈耀荣——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镇盛中心人民法庭庭长。
他18年扎根基层人民法庭,用心办案,用爱解忧,用情平怨,用理化仇,用法维稳,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法说理,用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解决纠纷,被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誉为“维稳安民的村头好法官”。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全省法院调解能手。今年五一,又被评为“广东省劳动模范”。
用心办案,力争每一起纠纷平稳解决
陈耀荣1994年调入法院,一直在镇盛法庭工作。他不是“科班出身”,但凭着对工作的挚爱,很快就成为一名业务骨干。镇盛法庭有4名干警,管辖着镇盛、高山、袂花、鳌头、茂南开发区等五个镇区及部分市区的民商事案件,案多人少矛盾历来十分突出,但陈耀荣说:“案件在我手上,审限绝不能超期,因为迟到的公正本身就不公正。”为了尽快办好案件,尽早给当事人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陈耀荣还自创了“三集两排办案法”,即将案件分类处理,实行集中送达、集中审理、集中执行,排期开庭、排期执行。每天上午集中开庭或集中执行,下午调查取证、询问、调解,送达有关诉讼材料,节假日和晚上加班写裁判文书,整理、装订案卷。他带领干警加班加点,长期超负荷工作,硬是把法院规定的一般案件3个月结案的审限缩短到1个月。18年来,陈耀荣手上的案子,快的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1个工作日。
基层法庭的民事案件多,且都是涉及乡亲邻里之间的事,特别是一些涉及家庭矛盾方面的案件,琐碎繁杂,极其棘手,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也关系到孩子的成长和老人的赡养,甚至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陈耀荣办理这些案件时,总是以人为本,用自己的心去感受当事人的处境。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都想办法进行调解,并积极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干部、镇司法所的司法员等各方力量,尽量把工作做细做实,让矛盾彻底化解。近4年来,陈耀荣办理的案件调撤率达到75.8%。他说:“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纠纷,都是和谐社会中的一个音符。作为法官,只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奏出悦耳动听的和谐之音。”
今年4月,陈耀荣审理了一起第二次起诉的离婚案。女方因男方懒和赌,坚决要求离婚。第二次起诉的离婚案,一般情况下可以尽快判决离婚。但陈耀荣想:懒和赌的男人在农村不少,但改好的也很多,这对夫妻有一儿一女,感情基础并不差,有调解和好的可能。于是,为了挽救这个家庭,陈耀荣先后6次上门找双方谈心:从双方老人的赡养,到儿女的教育成长;从恶习发展下去的后果,到法律的威严无情,陈耀荣可以说是苦口婆心,直讲得夫妻俩声泪俱下。最后,女方不仅撤回诉状,还专门来到法庭,拉着陈耀荣的手说:“陈庭长,你的教育,让我老公总算长进了,懂事了,你‘救’了我们两家三代人!”
用爱解忧,做到18年“全天候”服务
镇盛法庭辖区面积大,管辖人口多,个别山区交通不便,陈耀荣采取电话立案,巡回进村、与乡镇司法所相对接的方式办案,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作用,乡镇赶集日定期或上门为群众办理立案、送达、调解、开庭、宣判等诉讼事宜,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让当事人足不出乡(镇),就可妥善解决矛盾纠纷。节假日里,他经常到村头、田间送达法律文书和调解案件。他说:“农民下田,不分星期天,我也不管是不是星期天,群众什么时候需要,我就什么时候办案。”
今年初,陈耀荣承办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查封了被告潘某的800只鸡。一个星期六晚上,潘某未经法院同意,私自将鸡全部低价转卖给他人,企图转移财产。原告杨某发现后,深夜一点多打电话告诉陈耀荣,陈耀荣带领干警立即赶到现场,一边制止潘某的不法行为,一边对潘某进行说服教育,并及时组织杨某、潘某及买主李某三方协商解决纠纷,直到早上6点多钟,三方终于达成了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村里的百姓对我们说,陈耀荣办案有三件“宝”:解放鞋、摩托车、打狗棍。这三件“宝”保证了陈耀荣18年群众随叫随到,18年田间地头“全天候”提供服务,也让陈耀荣赢得了“村头好法官”的赞誉。为了方便下乡,陈耀荣常穿着解放鞋,骑着自费买的摩托车,再带上一根棍子对付村头巷尾追咬人的狗。一次,陈耀荣到一个包工头家送传票,包工头为逃避责任,不肯开门,叫了10多分钟门才开,但迎过来的不是人,竟是一条半人高的大狼狗。陈耀荣有备而来地拿着打狗棍,一边赶狗,一边往里进,几个来回终于进了院子。原来在楼上等着看笑话的包工头看见陈耀荣毫无惧色,只好接下传票。陈耀荣对一起去送达传票的书记员说:“只要能为群众做好事、办好案,法官拿打狗棍不丢人!”18年来,陈耀荣的足迹走遍了法庭辖区的乡间田野。
用法维稳,无愧群众心中“村头好法官”
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大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陈耀荣在多年的基层实践中体会到,群众一般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选择到法院打官司的。有些数额不大、案情简单的案件,看似一判了之非常容易,其实背后可能都有复杂的原因,处理不好就容易导致矛盾激化。
广西来的朱某,去年带着80多岁的父母和十多岁的孩子,带着十多个老乡到茂名建筑工地打工,年底被包工头李某拖欠工资22万元。领不到工钱的老乡没钱回家过年,竟把气都撒在朱某身上:强行将朱某家的一头母猪和几头猪崽卖了,还把谷仓里的几百斤稻谷也分了个精光,并扬言再拿不到钱还会有更厉害的举动。朱某全家老小过年别说吃肉,连下锅的米都不够。走投无路时,朱某到镇盛法庭起诉了李某。这个案子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判决李某给工钱最省事。但案子结了,朱某未必就能拿到工钱,要真正解决朱某和十几个农民工的问题,还得靠调解。一连3天,陈耀荣从早到晚守在李某家门口,但一直未见到李某。陈耀荣又请来一位人大代表帮忙,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李某,给他讲理讲情讲法,一连讲了四五个小时:“劝你调解也是为你好。你一时有困难,想想办法,总能解决。朱某是相信法律,才跟你打官司。他们要是一直拿不到钱,做出过激事情,对你就很不利了。”说完人情说法理,说完法理说利害。最后李某终于被说通了:“陈法官,你不用再说了,我相信你是真心为我们着想。给我几天时间,我借到钱,马上就给他们。”除夕前一天,拿到了22万元工资款的朱某,抹着眼泪到法庭撤诉,向陈耀荣鞠躬道谢。
几个月前,茂南区镇盛镇茂山村村民陈立信因其承包的土地被征收后,没有跟村委会协调好承包金减免及剩余土地承包等问题,总认为政府处理过程中偏向村委会,一直不肯签订协议,全家一起坚守在已被征收的承包地上,阻挠用地单位施工。当地政府找到陈耀荣之后,陈耀荣指出陈立信阻挠施工是违法行为,又以乡邻朋友的身份充分听取陈立信的意见,一条一条地帮他分析承包金及承包权等焦点问题,提出保障承包权益的法律建议,得到了陈立信的认同。历时3个多月的纠纷,陈耀荣用2天时间就让双方达成了协议,妥善解决了纠纷。
类似的案件,陈耀荣办理过几十宗。他向记者谈起这件事时说:“问题出村出镇,影响大局稳定。一名法官只要用心去办案,用法去维稳,就不会有反反复复的上访,辖区的群众也才能真正享受到和谐与幸福。”
陈耀荣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18年,办结案件2687件,其中2003年至2009年个人办结案件数连续7年名列茂名市法院系统第一。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举报和投诉,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人民群众诠释着法律的精神和法官的情怀。广东高院院长郑鄂称赞他是“新时期人民信赖的好法官”。
“他从没利用手中的审判权为自己谋取任何利益。18年来,没吃过当事人一顿饭,没喝过当事人一瓶水。”法庭里的法官陈文锋这样认同他;
“他抵住诱惑,耐住寂寞,严守法官职业道德,堂堂正正做事,公道清白办案,认真履行着共产党人的义务。”当地党委的同志这样赞许他。
陈耀荣——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镇盛中心人民法庭庭长。
他18年扎根基层人民法庭,用心办案,用爱解忧,用情平怨,用理化仇,用法维稳,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法说理,用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解决纠纷,被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誉为“维稳安民的村头好法官”。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全省法院调解能手。今年五一,又被评为“广东省劳动模范”。
用心办案,力争每一起纠纷平稳解决
陈耀荣1994年调入法院,一直在镇盛法庭工作。他不是“科班出身”,但凭着对工作的挚爱,很快就成为一名业务骨干。镇盛法庭有4名干警,管辖着镇盛、高山、袂花、鳌头、茂南开发区等五个镇区及部分市区的民商事案件,案多人少矛盾历来十分突出,但陈耀荣说:“案件在我手上,审限绝不能超期,因为迟到的公正本身就不公正。”为了尽快办好案件,尽早给当事人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陈耀荣还自创了“三集两排办案法”,即将案件分类处理,实行集中送达、集中审理、集中执行,排期开庭、排期执行。每天上午集中开庭或集中执行,下午调查取证、询问、调解,送达有关诉讼材料,节假日和晚上加班写裁判文书,整理、装订案卷。他带领干警加班加点,长期超负荷工作,硬是把法院规定的一般案件3个月结案的审限缩短到1个月。18年来,陈耀荣手上的案子,快的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1个工作日。
基层法庭的民事案件多,且都是涉及乡亲邻里之间的事,特别是一些涉及家庭矛盾方面的案件,琐碎繁杂,极其棘手,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也关系到孩子的成长和老人的赡养,甚至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陈耀荣办理这些案件时,总是以人为本,用自己的心去感受当事人的处境。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都想办法进行调解,并积极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干部、镇司法所的司法员等各方力量,尽量把工作做细做实,让矛盾彻底化解。近4年来,陈耀荣办理的案件调撤率达到75.8%。他说:“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纠纷,都是和谐社会中的一个音符。作为法官,只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奏出悦耳动听的和谐之音。”
今年4月,陈耀荣审理了一起第二次起诉的离婚案。女方因男方懒和赌,坚决要求离婚。第二次起诉的离婚案,一般情况下可以尽快判决离婚。但陈耀荣想:懒和赌的男人在农村不少,但改好的也很多,这对夫妻有一儿一女,感情基础并不差,有调解和好的可能。于是,为了挽救这个家庭,陈耀荣先后6次上门找双方谈心:从双方老人的赡养,到儿女的教育成长;从恶习发展下去的后果,到法律的威严无情,陈耀荣可以说是苦口婆心,直讲得夫妻俩声泪俱下。最后,女方不仅撤回诉状,还专门来到法庭,拉着陈耀荣的手说:“陈庭长,你的教育,让我老公总算长进了,懂事了,你‘救’了我们两家三代人!”
用爱解忧,做到18年“全天候”服务
镇盛法庭辖区面积大,管辖人口多,个别山区交通不便,陈耀荣采取电话立案,巡回进村、与乡镇司法所相对接的方式办案,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作用,乡镇赶集日定期或上门为群众办理立案、送达、调解、开庭、宣判等诉讼事宜,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让当事人足不出乡(镇),就可妥善解决矛盾纠纷。节假日里,他经常到村头、田间送达法律文书和调解案件。他说:“农民下田,不分星期天,我也不管是不是星期天,群众什么时候需要,我就什么时候办案。”
今年初,陈耀荣承办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查封了被告潘某的800只鸡。一个星期六晚上,潘某未经法院同意,私自将鸡全部低价转卖给他人,企图转移财产。原告杨某发现后,深夜一点多打电话告诉陈耀荣,陈耀荣带领干警立即赶到现场,一边制止潘某的不法行为,一边对潘某进行说服教育,并及时组织杨某、潘某及买主李某三方协商解决纠纷,直到早上6点多钟,三方终于达成了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村里的百姓对我们说,陈耀荣办案有三件“宝”:解放鞋、摩托车、打狗棍。这三件“宝”保证了陈耀荣18年群众随叫随到,18年田间地头“全天候”提供服务,也让陈耀荣赢得了“村头好法官”的赞誉。为了方便下乡,陈耀荣常穿着解放鞋,骑着自费买的摩托车,再带上一根棍子对付村头巷尾追咬人的狗。一次,陈耀荣到一个包工头家送传票,包工头为逃避责任,不肯开门,叫了10多分钟门才开,但迎过来的不是人,竟是一条半人高的大狼狗。陈耀荣有备而来地拿着打狗棍,一边赶狗,一边往里进,几个来回终于进了院子。原来在楼上等着看笑话的包工头看见陈耀荣毫无惧色,只好接下传票。陈耀荣对一起去送达传票的书记员说:“只要能为群众做好事、办好案,法官拿打狗棍不丢人!”18年来,陈耀荣的足迹走遍了法庭辖区的乡间田野。
用法维稳,无愧群众心中“村头好法官”
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大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陈耀荣在多年的基层实践中体会到,群众一般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选择到法院打官司的。有些数额不大、案情简单的案件,看似一判了之非常容易,其实背后可能都有复杂的原因,处理不好就容易导致矛盾激化。
广西来的朱某,去年带着80多岁的父母和十多岁的孩子,带着十多个老乡到茂名建筑工地打工,年底被包工头李某拖欠工资22万元。领不到工钱的老乡没钱回家过年,竟把气都撒在朱某身上:强行将朱某家的一头母猪和几头猪崽卖了,还把谷仓里的几百斤稻谷也分了个精光,并扬言再拿不到钱还会有更厉害的举动。朱某全家老小过年别说吃肉,连下锅的米都不够。走投无路时,朱某到镇盛法庭起诉了李某。这个案子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判决李某给工钱最省事。但案子结了,朱某未必就能拿到工钱,要真正解决朱某和十几个农民工的问题,还得靠调解。一连3天,陈耀荣从早到晚守在李某家门口,但一直未见到李某。陈耀荣又请来一位人大代表帮忙,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李某,给他讲理讲情讲法,一连讲了四五个小时:“劝你调解也是为你好。你一时有困难,想想办法,总能解决。朱某是相信法律,才跟你打官司。他们要是一直拿不到钱,做出过激事情,对你就很不利了。”说完人情说法理,说完法理说利害。最后李某终于被说通了:“陈法官,你不用再说了,我相信你是真心为我们着想。给我几天时间,我借到钱,马上就给他们。”除夕前一天,拿到了22万元工资款的朱某,抹着眼泪到法庭撤诉,向陈耀荣鞠躬道谢。
几个月前,茂南区镇盛镇茂山村村民陈立信因其承包的土地被征收后,没有跟村委会协调好承包金减免及剩余土地承包等问题,总认为政府处理过程中偏向村委会,一直不肯签订协议,全家一起坚守在已被征收的承包地上,阻挠用地单位施工。当地政府找到陈耀荣之后,陈耀荣指出陈立信阻挠施工是违法行为,又以乡邻朋友的身份充分听取陈立信的意见,一条一条地帮他分析承包金及承包权等焦点问题,提出保障承包权益的法律建议,得到了陈立信的认同。历时3个多月的纠纷,陈耀荣用2天时间就让双方达成了协议,妥善解决了纠纷。
类似的案件,陈耀荣办理过几十宗。他向记者谈起这件事时说:“问题出村出镇,影响大局稳定。一名法官只要用心去办案,用法去维稳,就不会有反反复复的上访,辖区的群众也才能真正享受到和谐与幸福。”
陈耀荣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18年,办结案件2687件,其中2003年至2009年个人办结案件数连续7年名列茂名市法院系统第一。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举报和投诉,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人民群众诠释着法律的精神和法官的情怀。广东高院院长郑鄂称赞他是“新时期人民信赖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边江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