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亡媳妇诉公婆 互助法官上门调解纠纷
2012-07-10 16:24: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频道 | 作者:马贵鑫 吴宁
近日,青海省互助县人民法院台子法庭通过上门立案、上门审理、上门回访的“三上门”司法服务,着力化解了一起媳妇起诉公婆的抚养费纠纷案,起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和谐一方的良好效果。
今年5月,林川乡水洞村村民吴某把自己的公婆魏某、丁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公婆给付自己和女儿应得的丈夫的死亡赔偿金、抚养费。
近日,考虑到两位被告年纪较大,又体弱多病,审判人员来到被告家中,并邀请当事人的亲戚、邻居及村干部,采取圆桌调解的方式共同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
一开始,原、被告态度强硬,各不相让。法官通过被告的邻居、村干部了解到,其实二被告并不是不愿给付孙女应得的抚养费,只是他们怕儿媳拿着孙女的那份钱嫁人之后就不管孩子了。而原告则认为自己丈夫的死亡赔偿金等自己和女儿应当得到一半。于是,法官耐心地向二被告讲明原告的权利。同时,考虑到二被告痛失独子,年老无人赡养又体弱多病,法官对原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原告同意将更多的赔偿款留给两位老人。为了消除二被告的顾虑,经协商孩子的抚养费由法庭代为保管作为教育基金。在通过长达3小时的沟通后,双方终于自愿达成协议,二被告给付原告死亡赔偿金8000元,子女抚养费11000元。
至此,台子法庭通过上门调解案件的方式,圆满解决了这起所有权确认案件,给当事人双方带来了心理的慰藉,消除了双方的私怨。
今年5月,林川乡水洞村村民吴某把自己的公婆魏某、丁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公婆给付自己和女儿应得的丈夫的死亡赔偿金、抚养费。
近日,考虑到两位被告年纪较大,又体弱多病,审判人员来到被告家中,并邀请当事人的亲戚、邻居及村干部,采取圆桌调解的方式共同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
一开始,原、被告态度强硬,各不相让。法官通过被告的邻居、村干部了解到,其实二被告并不是不愿给付孙女应得的抚养费,只是他们怕儿媳拿着孙女的那份钱嫁人之后就不管孩子了。而原告则认为自己丈夫的死亡赔偿金等自己和女儿应当得到一半。于是,法官耐心地向二被告讲明原告的权利。同时,考虑到二被告痛失独子,年老无人赡养又体弱多病,法官对原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原告同意将更多的赔偿款留给两位老人。为了消除二被告的顾虑,经协商孩子的抚养费由法庭代为保管作为教育基金。在通过长达3小时的沟通后,双方终于自愿达成协议,二被告给付原告死亡赔偿金8000元,子女抚养费11000元。
至此,台子法庭通过上门调解案件的方式,圆满解决了这起所有权确认案件,给当事人双方带来了心理的慰藉,消除了双方的私怨。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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