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法院执行和解一宗土地行政征收纠纷案
2012-07-09 15:38:07
中国法院网讯 (薛有刚 韦宪) 7月9日,广西平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四起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局坚持执行和解等强有力措施,被执行人心服口服自动履行。
2011年由于城市建设,任新、李初、任林、任铸原有土地被政府征用。拒绝履行县国土资源局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国土部门申请强制执行。平乐县人民法院经过行政审查后准予强制执行。随后该院执行局向任新、李初、任林、任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搬迁种植在被征收土地上的蔬菜等植物,退还土地。
被执行人认为县政府给予的补偿数额太少,拒绝交出土地,极力阻挠平乐县2010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的施工。执行法官在仔细研究案情后,多次派出执行干警队伍在平乐镇、南洲村两级干部的配合下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说明征用土地的相关法律。
第二天,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随行的还有县国土局的工作人员。任新、李初、任林、任铸将补偿清单上补偿过低的项目列举出来,由国土局工作人员负责解释。这一次,被执行人似乎明白了很多,情绪也不那么抵触了。在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解释政府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执行法官对其进行法律教育,告知其违反法律的严重后果。
最后,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被执行人任新、李初、任林、任铸放下抵触情绪,自行移植了蔬菜等植物,退出了被征用的土地。
在这次执行案件中,执行和解始终贯穿整个过程。平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不但将矛盾化解,而且实现案结事了。
(以上均为化名)
2011年由于城市建设,任新、李初、任林、任铸原有土地被政府征用。拒绝履行县国土资源局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国土部门申请强制执行。平乐县人民法院经过行政审查后准予强制执行。随后该院执行局向任新、李初、任林、任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搬迁种植在被征收土地上的蔬菜等植物,退还土地。
被执行人认为县政府给予的补偿数额太少,拒绝交出土地,极力阻挠平乐县2010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的施工。执行法官在仔细研究案情后,多次派出执行干警队伍在平乐镇、南洲村两级干部的配合下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说明征用土地的相关法律。
第二天,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随行的还有县国土局的工作人员。任新、李初、任林、任铸将补偿清单上补偿过低的项目列举出来,由国土局工作人员负责解释。这一次,被执行人似乎明白了很多,情绪也不那么抵触了。在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解释政府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执行法官对其进行法律教育,告知其违反法律的严重后果。
最后,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被执行人任新、李初、任林、任铸放下抵触情绪,自行移植了蔬菜等植物,退出了被征用的土地。
在这次执行案件中,执行和解始终贯穿整个过程。平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不但将矛盾化解,而且实现案结事了。
(以上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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