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圆桌协调”一起纠缠五年的工伤行政确认纠纷
2012-07-06 15:06: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十堰频道 | 作者:瞿万勇 王 锐 宋志彪
  7月6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茅箭区法院圆桌式审判庭开庭,成功协调了一长达五年的工伤行政确认纠纷。  

  “我真诚地向这些年因原公司各方面原因给陈得清造的伤害和拖累以及给人社局带来的麻烦表示深深地歉意,请老陈和人社局接受这个迟来的道歉!”庭审一开始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慷慨陈词,而是说了这样一句话。

  当天的庭审现场,与原、被告双方和第三人同坐在一张圆形审判桌边展开庭审。法官一改以往庭审的冷峻的表情、定式的法言法语,温和地主持庭审,时不时的还露出一些微笑,调节一下气氛。当事人也显得放松,相互之间没有了剑拔弩张、唇枪舌剑,整个庭审在轻松、平和的氛围中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最终上诉人和第三人搭成了谅解。

  这个纠纷前后扯了五年时间,在法庭的主持下上诉人和第三人搭成了和解,上诉人撤回了上诉。上诉人十堰博宇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叶登基向第三人陈得清的代理人陈海艳当场支付了1万元补偿金,握手言和时审判庭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行政案件圆桌审判,是十堰中院行政审判的一个创新举措,自今年6月18日开始,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十堰中院要求全市法院行政审判法官在“圆桌审判”时不着法袍、不使用法槌,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一起围坐在圆形或椭圆形平台前,在宽松和缓的拉家常气氛中,完成协商解决或公正裁判行政争议,从而搭建起一个拉近官民距离、平等对话交流、协调化解矛盾的平台。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