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执行路 一面锦旗情
2012-07-06 10:13: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熊闻遐 王立青
当场给付执行款
  7月3日是值得张女士高兴的好日子,来自河南的她终于拿到了拖欠三年的执行款项。这天她带着一面鲜艳的锦旗早早来到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拉着执行局干警的手激动地说:“真不知道该怎样感谢你们才好,我一个外地人在桃江深切的感受到了政府的关怀、法律的公正,谢谢你们……”。

            夫妻一年各自飞

  张女士和来自桃江的许某2008年在广东打工时相识并于2009年登记结婚,但婚后两人间的矛盾分歧逐渐显现,以致大打出手。由于矛盾加深不可调和,2009年8月张女士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和许某离婚。经该院认真审理,查明事实,认为当事双方夫妻关系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故判决离婚。判处许某返还张女士现金106000元,赔偿张女士精神损失费3000元。

            履行义务现波折

  判决生效后,许某不知所踪,未按判决内容履行义务,张女士于2010年1月向桃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多方查找许某下落,并找到许某家属做工作,要求他们协助法院配合执行工作,敦促许某履行执行义务。经过两个多月的奔波查找,2010年3月,执行干警终于在桃江某酒店找到许某,并将他和张女士带到执行局进行调解。执行局干警向许某宣讲了相关法律,告知他履行执行义务不容推辞,干警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当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许某承诺两个月内全部执行到位。

  本以为该案到此已接近尾声,孰料3月底,许某再次销声匿迹,未能兑现承诺。执行干警多次与他联系未果,而此时举目无亲的张女士也不知所措,将所有希望寄托在法院,希望法院能主持公道,维护她的合法权益。该院执行局感到身上沉甸甸的责任,执行局长多次向县人大、县委政法委汇报案情,桃江县人大更是将本案作为督办案件,予以高度重视。

            铁拳出击促执行

  “那段时间真是有点无助,幸亏法院和上级领导的关怀,让我能够看到希望”,回想起来,张女士十分感动。许某再次逃匿后,执行干警加大执行力量,寻求社会支持,多方查明许某确有执行能力,还经常出入高档茶所、酒楼消费,且故意转移财产,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涉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罪。

  2010年10月桃江县人民法院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后公安机关将许某列入网上追逃名单。迫于法律压力,许某于2011年10月投案自首,因态度较好,桃江县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2012年7月许某家属将109000元现金交到桃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局立即和张女士取得联系并将执行款交付给她。张女士拿到执行款后也表示不再要求追究许某刑事责任,请求桃江县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申请撤销刑事案件,“执行到位了就算了,我也不想再追究什么责任,法官们真是辛苦了!”至此,一场离婚纠纷引起的执行难案终于尘埃落定,案结事了。

  “执行是法院审判的最后一道关口,执行工作局承担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重大责任。这就要求我们执行干警必须本着极高的责任心,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懈努力”,该院执行局长孔曙光同志掷地有声。今年来,桃江县人民法院以民意为导向,构建“大执行”工作格局,着力解决“执行难”,采取有力措施化解执行积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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