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把“两评查”作为“四工程”来推进
2012-07-03 15:50: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作者:梅贤明
  “‘两评查’是今年法院工作的重要抓手。要把‘两评查’作为打造司法公信工程、全员素质能力建设工程、推动‘三个有效’提升的长效工程、‘一把手’工程来抓。”这是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近日在福建高院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全省法院开展“两评查”活动汇报会上提出的要求。

  最高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两评查”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福建高院党组迅速作出部署,并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全员岗位大培训中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实施意见》。马新岚强调要做到人人都参与评查、接受评查,人人都要在评查中得到锻练提高,以“两评查”活动为载体,切实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为做好福建高院自身“两评查”工作,该院抽调4名在职干部及3名返聘干部为相对固定的评查员,与院、庭领导及各业务部门业务骨干24人组成专、兼职评查员队伍,分成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评查小组,负责省院机关评查工作和指导监督下级法院“两评查”工作。评查组坚持一案一评议、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总结,每月做一次汇总反馈,每个阶段都进行回顾小结、检查检验。

  在“两评查”活动中,福建高院专门组织了评查员、刑事法官和各中院审管办主任、教育处处长,邀请了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以及群众代表等200多人到场观摩庭审。由福建高院领导和审判骨干组成的庭审评查小组对庭审活动进行了评查。福建省政协委员吕纯晖评查时说,“这是一场很好的评比竞赛,希望借助‘两评查’活动,让法官审判技能更加精湛、司法公信力更强。”

  福建全省各级法院认真组织,细化标准,突出岗位特点,结合本地实际,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兼职评查员队伍,按照每名法官至少有1次庭审接受评查,2件法律文书接受评查的要求,确定评查任务。福州、厦门等地法院注重前期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使活动更符合“缺什么补什么”的内在要求。漳州中院采取集中评查、分组评查和督促抽查三结合,每月通报评查结果,评选“每月之星”,推选“优秀庭审”和“优秀裁判文书”,并总结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督促整改。泉州中院采取月通报进展、责任落实到分管院长和业务庭长、实行量化考核,以及评选表彰等措施强力促进“两评查”活动。三明、莆田、龙岩、南平、宁德等法院采取抽查、通报、考核、奖惩等有效措施,有力促进活动开展。

  截止6月27日,福建高院和各中院都选择了案件开示范庭,组织人员观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参与。全省法院已开示范观摩庭153个,评查庭审511个,评查裁判文书5008份。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