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不弃显“法力” 五年积案和解结
2012-07-02 16:15: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秦晨
  “我自己都不抱希望了,多亏法官你们没有轻言放弃啊!你们真是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啊!”7月2日,申请人王某接到被执行人刘某交来的赔偿款,当场感谢了广西都安县法院不辞辛劳,不轻言放弃,最终执结其被拖欠了五年的人身损害赔偿款项的执行法官们。

  2007年6月,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刘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都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刘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228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该案于同年9月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但刘某已外出打工,向金融机构、车管、房管等部门查询刘某的财产情况,结果也一无所获,致使案件执行一度受阻,使得当事人的案款始终得不到兑现。同时,执行法官多次走访被执行人的亲友调查了解情况,也毫无进展,案件被迫终结执行。

  虽然执行案件陷入僵局,但该院执行法官始终没有放弃对案件的执行监控,努力克服工作中的困难,想方设法收集被执行人的财务信息。今年6月底,都安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刘某从外地打工回来可能具备履行能力后,迅速对其财产线索进行了核实,并依照法定程序果断恢复执行,同时找到刘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向其释法明理很快刘某便表达同意与王某和解解决此案。当申请人王某在与刘某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时接到刘某当常交来的22800元钱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连连对该院法官表示感谢。

  至此,历时五年之久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更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满意和理解。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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