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法官与她的“和谐家庭”
——记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融水人民法庭庭长李丹联
2012-06-27 15:07: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韦熙宁 黄智
  在我们的身边,每天都有令人感动的故事发生,每天都有一些人默默地做着令人感动的事。而总有一些感动,微弱却经久。今天,我们想记录这样一份感动,也将这份感动呈献给更多的读者。

  有这样一位法官,在自己的岗位上奉献自己的青春热血;有这样一位母亲,在生活的平凡中倾注着自己全部的爱;有这样一位妻子,在和谐相处中用尽了自己的温柔贤惠;有这样一位女儿,有这样一位儿媳,在平日琐碎的生活中诠释了最令人动容的孝道。她,是一个好法官;她,是一位好母亲;她,也是一位好妻子,她,更是一位好女儿、好儿媳 。她,用真爱点燃生命,用平凡铸就辉煌。她就是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县人民法院融水人民法庭庭长——李丹联。

            她,是一位好法官。

  1988年,她到法院参加工作,现从事审判工作已有20余年。在工作中她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她刚参加工作时,就被组织安排在偏远的乡下法庭工作,作为一名女同志,她克服环境不熟,语言不通的种种困难,同辖区群众打成一片。她与同事们一起,通过处理各种民事纠纷,下乡宣传法律,为当地群众排忧解难。在乡下工作八年的时间里,她办案、普法的足迹遍布辖区的每一个村屯。她虚心好学,热情服务,在辖区群众的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996年,由于工作的需要,她被调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作为一名刑事法官,她不但加强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还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对其审理案件的干扰。她用她过硬的政治思想立场和精湛的审判业务技能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践行“人民法院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将所审理的案件办成铁案。十多年来,她审结刑事案件800余件,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由于工作突出,她曾多次被本单位嘉奖,被有关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

  另外,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她积极投身于普法教育工作。她不仅将法制教育贯穿于整个审判阶段,还将法制教育延伸到判后的监督管理和预防犯罪等方面。她多次到劳改农场看望服刑人员,为他们讲解法律常识,使他们能够更加深刻地明白自己触犯刑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加强他们改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她非常清楚防患于未然的道理。她经常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到各所中小学去上法制课,通过给学生们讲解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使同学们都明白每个公民都要学法、懂法和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道理。同时也使同学们增强了自觉遵守法律和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思想意识。因此,她多次被评为“普法先进工作者”。

            她,也是一位好妻子。

  作为妻子的李丹联,主动承担家庭重任,用她满腔为民的热情,支持丈夫在警察岗位屡立战功,当地人民常称呼她为苗家好警嫂。

  因为丈夫是警察没有固定的休息时间,而且时刻都有生命危险。每当丈夫外出执勤时,李丹联都无法入睡。丈夫总是忙,家庭生活的担子自然落在她的肩上。但她并没有感到累,也不后悔,因为丈夫从事的是一份光荣而神圣的事业,她毫无怨言地挑起了家庭生活重担,料理好家务,照顾好老人、小孩,让丈夫安心工作,没有后顾之忧。

            她,是一名好母亲。

  她有一个女儿,从女儿懂事开始,她与丈夫两人就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教育孩子,使他们懂得怎样做才是一个好孩子、好学生的道理。她经常阅读报刊杂志,从中学习培养孩子的知识,教育孩子尊老爱幼、遵守纪律、刻苦学习、热爱劳动、勤俭节约。有一次正学走路的女儿跌倒了,她两口子都在旁边,谁也没去扶,都鼓励她,跌倒不要紧,自己爬起来,才是好孩子,受到鼓励的孩子破泣为笑,爬起来后,又歪七咧八的向前走去,在旁边看热闹的邻居都乐得鼓起了掌。她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女儿爱玩水、就扔她一个手帕,让她学习洗东西,从细节上注意,从小事上着手,培养女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学习态度。她常和女儿讲“学习上要高标准,生活上要低标准”,女儿的学习成绩好,生活上很节俭,从不乱花钱,而这些良好的道德素质的养成需十几年的功夫。

  为了让女儿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在女儿还小的时候她就教育孩子要“以德为贵”做一个有文化、有道德、有理想的人。她深知,一个人才的合格最主要的不是智力问题,而是一个人的人格,她还注意培养女儿懂得文明礼貌,学会善待老人,给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送点心,帮老人干活,对双方老人以礼相待,女儿在懂事后就开始做了。要求女儿要节俭,懂得感恩。

            她,更是一名好女儿、好儿媳。

  2000年1月,她的母亲因年老体弱,不慎从二楼平台上摔下,经多方医治,虽然暂时保住了性命,但却造成了高位截瘫。而她的兄弟姐妹都在外地工作,照顾母亲的重担就压在年近古稀的老父亲和她夫妻俩的肩上。记得母亲刚从医院转回家疗养的那一两年,由于不时地疼痛,不时地抽筋,经常半夜三更病情恶化,需要两、三个人来抢救方能使母亲脱离危险。那段时间,一家人要好好地睡一觉已成为不可奢求的愿望。由于半夜经常被惊醒,丈夫没能睡好,几乎得了神经衰弱症。为了不影响丈夫的工作,她尽量让丈夫睡好,晚上自己和父亲轮流照顾母亲。尽管这样,丈夫还是坚持三人一起照顾母亲,尽量分担家务。她父母都是退休的老教师,他们不愿意因为家庭的负担而影响儿女们的工作,曾经找了好几位保姆,这些保姆结果都因为夜晚太累而离开了。看见家庭拖累影响了女儿和女婿的工作,父母的心里非常着急,主动找他们谈话,动员他们在县城买一套房子搬出去住,让女婿能够有充足的时间休息,才能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工作。母亲还下狠心地对他们说:“如果你们不搬出去住,我就拒绝吃药,死了算了。”在父母的催促和强烈要求下,她夫妇俩东凑西借在县城买了一套房子。

  为了让丈夫更能安心工作,避免丈夫经常为他远在偏远的苗山山村居住的双亲是否吃好穿暖而担心,她便从偏远的苗山山村将两位老人接到县城来一同生活。从此,她便有了两个家了。丈夫的双亲是地道的苗族农民,刚到县城,许多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一时难以改变。为了让公婆尽快适应县城里的生活,李丹联把过去曾经学会的苗语半生不熟地讲了出来。尽管是“夹生”的苗语,但她还是可以与婆婆交流了,并教婆婆说桂柳话。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婆婆基本上会说了桂柳话,也认识了一些朋友和老乡,还学会用电饭锅煮饭。公公在附近的荒地上开荒种菜,两位老人如今已基本习惯了县城的环境,生活也基本能自理,不再吵着回老家了。公公婆婆安顿下来后,她就回家照顾自己的父母。因为她深知,老父亲一旦倒下,他们夫妻俩就没法工作了。为了工作家庭两不误,不让丈夫再受到家庭的拖累,她每周便轮流在两个家庭之间来回跑,尽自己的能力照顾好双方的父母和小孩。

  这就是李丹联,一位好法官,一位好妻子,一位好母亲,一位好女儿、好儿媳 。

  中国有句古训:“妻贤夫祸少,子孝母心宽。”李丹联的家庭是这样一个平凡的家庭,也是一个幸福的家庭。他们家和大多数家庭一样,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事迹,但是他们全家人遵纪守法,尊敬老人,互敬互爱,积极进取、爱岗敬业、乐于助人。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相互帮助、相濡以沫、和谐恩爱、相敬如宾。他们用真爱点燃生命,用平凡铸就辉煌,共同构建了一个文明健康的和谐家庭。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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