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法院“六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2012-06-21 11:00: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孝感频道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评查工作质量,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公正、高效、权威,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日前结合本院实际,实施“六步”扎实开展“两评查,主攻瑕疵案”活动。

  案件质量评查实行逐案逐级评查,由各业务庭长对当月所结案件在送评归档前开展初评、审管办主评、审委会委员复评,审委会对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等级定评。

  裁判文书送审管办和审委会委员评查过程中,凡发现差错和瑕疵的或者案件经审委会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一律计入审判绩效台账,按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核扣相应分值,交院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小组备存。

  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两级讲评制度,由审管办每月通报全院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评议和法官绩效情况,分析全院审判运行态势,审委会开展全院案件质量讲评。在此基础上,庭长要在本庭开展“一读三评”,即对本庭的审判质量绩效数据进行解读,对案件实体裁判结果和程序运行进行点评,对庭审质量和效率进行点评,对法律文书质量进行点评。

  在案件质量层级评查过程中,庭长、审管办、审委会委员对案件质量存在的差错问题,每发现一处,奖励发现人10元;审管办、审委会委员对裁判文书存在的差错问题,每发现一处,奖励发现人10元(审核、签发裁判文书的院长、庭长除外)。上述奖励金额,经审委会核实后,院财务室凭审管办通知核发。

  凡审委会评查案件发现每一件案件出现5处以上差错,裁判文书出现3处以上差错或者上月指出的问题重复再犯的由党组副书记召集分管院长、政治处,对相关庭长、承办法官开展约谈;案件被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案件,文书被评为差错文书的由院长约谈,对相关庭长和承办法官实行诫勉谈话。

  将部门和法官审判业绩与晋职晋级、评先评优挂钩。凡是法官审判业绩处于同类人员后列的不得提拔重用;凡是法官审判业绩在同类人员中不能处于上游位次的,不得评先评优;凡是部门的审判业绩在全院排名靠后的,该部门负责人不得评先评优;凡是部门的审判业绩在全市法院同领域范围内排名不能靠前的,该部门不得评先评优。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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