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下班被撞成重伤 执行法官快速解纠纷
2012-06-21 09:37:13
     中国法院网讯 (韩祖新 石巍)  6月20日,家住江西省浮梁县洪源镇方家村的方纪华在亲友的陪同下一大早来到浮梁县人民法院,将一面锦旗献给该院执行法官,感谢法官们在他弟弟方志国发生交通事故后,因缺钱医治,生命垂危之际,果断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及时帮助他们拿到了27万余元治疗费用,才使弟弟转危为安。

  今年4月10日下午17时许,在景德镇市三雄陶瓷有限公司打工的方志国下班回家途中被一辆机动车撞到,送至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骨二科抢救。治疗期间,机动车车主支付了16万元医疗费用,已无履行能力并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关押。由于拖欠医院费用,院方多次通知家属急需补交后续治疗费50万元。为此,方志国的大哥的方纪华代表方志国向浮梁县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方志国工作的市三雄陶瓷公司先予执行前期治伤所花去的治疗费用27.5万元。5月24日,县仲裁委作出裁决,三雄陶瓷公司应支付方志国治疗费27.5万元,双方其他相关权利和责任待申请人方志国病情稳定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急切想拿到这笔救命钱的方纪华在裁决书生效后的次日随即向浮梁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考虑到方志国正在南昌抢救尚未脱离危险期,亟需治疗费用,执行局法官们特事特办,第一时间为方志国家属办理立案手续,并迅速向三雄陶瓷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查询公司的财产情况。6月6日,在法官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三雄陶瓷公司同意以县仲裁委作出的仲裁金额27.5万元为标准,在6月15日前将现款分两次支付给方志国。双方其他相关权利和责任待方志国病情稳定后,再行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处理。

  6月15日,当执行法官将三雄陶瓷公司支付的最后一笔款项14.5万元交到方志国的大哥方纪华手中时,方纪华连声感谢法官为他们拿到了救命钱。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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