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化解矛盾纠纷的实践样本
——宁夏青铜峡法院“四位一体”调解机制纪实
2012-06-18 08:32: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崇华
6月6日,特邀调解员马廷俊(右)在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后,指导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周崇华 摄
  【实践进行时】

  “东方经验”彰显“两升两降”效应

  2008年,受理各类案件8515件;

  2009年,受理各类案件5361件;

  2010年,受理各类案件4200件;

  2011年,受理各类案件2480件;

  2012年,1至5月份受理各类案件1200件。

  列举着这一组数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院长任少军如数家珍般告诉记者,对于一个27万人口的县级市来说,法院受理案件由4年前的8515件下降到2011年的2480件,4年下降了75%,降幅居宁夏各级法院之首。2010年以来,法院审判工作呈现出“两升两降”(即调撤率上升72%、结案率上升97%,案件受理数下降75%、信访案件下降70%)的喜人局面。

  这样的喜人局面,让任少军至少体会到了三个“得益”:得益于社会管理创新,得益于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得益于在4个人民法庭、8个乡镇(街道)、84个行政村和103名特邀诉讼调解员中建立的“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矛盾纠纷化解和便民诉讼服务新机制。

  6月6日,记者踏上素有宁夏“龙大头”、“粮大户”之称的青铜峡,探访“庭、站、点、员”四位一体调解机制带来的嬗变,验证着任少军给出的一串串数据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

  四位一体打头阵——

  人民法庭唱主角

  “是‘四位一体’调解机制改变了我们这里的‘三多’局面。”中午时分,记者踏进瞿靖镇人民法庭,庭长李国海脸上透着微笑说。

  瞿靖镇人民法庭辖区有3.6万人,年受理案件300多起,一度有“群众告状多、案件数量多、上诉发改多”之称。但今年前5个月,诉讼案件只有53件,诉前调解186件,群众告状打官司和上诉发改案件明显减少,案件受理量同比下降了一半多。瞿靖镇因此被青铜峡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听说记者来采访,一定要和记者说说“四位一体”调解机制的瞿靖镇镇长代新明讲了这样一件令他十分满意的调解案。

  今年3月,瞿靖镇蒋西、朝阳两个村183户农民种植的玉米种子因为订购方甘肃某种业公司资金紧张,无法兑付农民的250万元种子款而引发纠纷和上访。

  183户农民告到法庭。法庭不是和往常一样先行立案收取诉讼费,而是采取调解方式多次到甘肃某种业公司,反复做老板的工作,想办法尽快兑现农民的种子款。法官的诚意最终感动了种业公司老板,老板通过抵押贷款先期兑现了80万元种子款。

  一些拿到种子款的农民放弃上访,他们说,我们没有通过打官司就要回了部分种子款,这得感谢法院、感谢法官。

  在办理这起调解案中,法官反复给农民算诉讼和调解的账,引导农民通过诉前调解解决问题。如果因为法庭立案,判决了不能履行还要采取强制措施,种业公司就有可能因此倒闭。现在这种“放水养鱼”的调解方式,既让企业得以存活,又使农民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很受企业和农民欢迎。

  在青铜峡市法院,像瞿靖镇这样的人民法庭共有4个,他们在“四位一体”调解机制中打头阵、唱主角,将“庭、站、点、员”覆盖到全市城乡各个角落。

  四位一体夯基石——

  服务站点遍村落

  “今年,我们村一定要力争创建全市‘无诉讼村’。”瞿靖镇朝阳村党支部书记王学云向记者说这番话时,底气十足。

  王学云告诉记者,自打朝阳村挂上“薛伟萍便民诉讼服务点”以来,村上再没有发生过刑事案件。一年发生的二三十件土地、婚姻家庭纠纷,村上就调解了。村上实在调解不了的,就由“薛伟萍便民诉讼服务点”的包村法官和特邀调解员调解,几乎没有案子诉到法院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继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全国优秀女法官、青铜峡法院法官薛伟萍名字命名的“薛伟萍工作站”在青铜峡市各乡镇(街道)挂牌后,青铜峡市法院又在各行政村挂出“薛伟萍便民诉讼服务点”的牌子,由人民法庭包村法官和特邀调解员为农民提供不出家门的司法服务。

  退休干部刘自信就是“薛伟萍工作站”和“薛伟萍便民诉讼服务点”的一员。2011年,经他诉前调解和参与调解的案子就有120多件,且调解履行率达到80%以上。

  甘城子乡是个移民乡,群众大多不愿打官司。村民吕万忠找到刘自信,要求刘自信想办法让几个不尽赡养义务的儿子给付生活费。刘自信先是给吕万忠算了一笔账,若由法院判决,按照有关规定其6个子女每人每年只能支付50元的赡养费,而调解可能为吕万忠多争取一些赡养费。

  吕万忠采纳了刘自信的建议,接受调解。刘自信经反复做吕万忠3个儿子的工作,使他们在调解书上签字,同意每年各支付2000元的赡养费。

  日前,拿到第一笔赡养费的吕万忠买了一盒几元钱的香烟,专程找到刘自信,非要让刘自信抽一支,以表达他的感谢之情。

  在青铜峡市法院,像这样设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的“薛伟萍工作站”和“薛伟萍便民诉讼服务点”共有92个,它们在“四位一体”调解机制中夯基石、接地气,将“庭、站、点、员”延伸到农民家门口,植根于农民心坎上。

  四位一体化干戈——

  特邀调解员执玉帛

  “黄庭长,我刚调解成功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双方当事人正准备签字呢。”已是下午15时许,青铜峡法院立案庭庭长黄学东接到这个电话,立即带记者赶到“编外法官”马廷俊所在的调解室。

  双方当事人告诉记者,他们都是老熟人,因8万元借款到期还不上,找到马廷俊给说和说和。

  在马廷俊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还款协议,6月15日前被告向原告还款3万元,剩余5万元于7月份起分期偿还。

  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下名字后对记者说:我们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之所以选择调解,是因为调解能在最短的时间解决我们之间的纠纷,而打官司上法庭,一来产生诉讼费用,二来时间长,三来我们俩可能撕破脸皮闹个不欢而散。

  接过双方当事人的话,马廷俊说,对老百姓来说,发生了矛盾,想的是解决纠纷,采取什么方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让老百姓有一个公平合理的处理结果,让老百姓满意。现在,就连一些律师都动员当事人诉前调解,不要动辄就打官司。

  现年61岁的马廷俊,曾是大坝镇王老滩村的党支部书记。2010年,青铜峡法院在全市建立“庭、站、点、员”四位一体调解机制和便民诉讼服务网络时,当过13年村党支部书记的马廷俊主动报名,成了青铜峡远近闻名的“编外法官”,身兼法院的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和信息联络员。

  从此,马廷俊发挥自己在乡村“找得见人、叫得上名、说得上话、办得了事”的优势,自掏腰包几千元购买了一辆摩托车,起名“便民诉讼直通车”,随身携带一本青铜峡法院制定的《调解工作手册》和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薛伟萍便民诉讼服务点”的包片法官和联络员的电话,奔走于乡村农户之间,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两年来,马廷俊调解案件310件,成功率达80%以上,且大部分当场履行。

  黄学东对记者说,对于像马廷俊这样的特邀调解员,每调解成功一起案件,法院给予100元补贴,调解执行了再补助100元。这样下来,有的特邀调解员每月最多能拿到2000多元的办案补贴。仅此一项,法院每年要投入30万余元,但这很值得。

  在青铜峡市法院,像这样的特邀调解员共有103名,两年调解成功各类案件2700件,参与法官调解4000多件,成为促使法院诉讼案件大幅度下降的主力军。他们在“四位一体”调解机制中化干戈、执玉帛,将“庭、站、点、员”延伸到农民家门口,让农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了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亮点透视镜】

  四位一体调解 道路越走越宽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扩大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在全国42个试点法院中,青铜峡法院是宁夏唯一的一家,其“四位一体”调解机制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

  作为改革试点法院,青铜峡法院院长任少军告诉记者,在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大背景下,创立并逐步完善的“四位一体”调解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说是一种必然选择。

  青铜峡市综合经济实力位列中国西部百强县(市)第32位。几年前,在工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法院受理案件数呈“井喷式”增长。2006年至2008年,法院案件受理量连续3年涨幅居宁夏法院之首。仅有的21名一线法官年人均办案200多件,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

  在这种情况下,是固守坐堂问案,还是转变观念,突破被动司法禁锢,投身社会管理创新的火热实践,主动化解矛盾纠纷?

  经历了被动司法与能动司法交锋、法与情碰撞的艰难探索后,青铜峡法院最终选择了“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覆盖全市的调解机制和便民服务网络,形成了法院与社会“硬件联用、人员联动、信息联通、矛盾联防、纠纷联调”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

  一个基本合乎青铜峡实际,为广大人民群众普遍接受的能动司法模式新鲜出炉,成为了各级法院纷纷效仿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和便民诉讼服务模式,成为了政府创新社会管理,解决矛盾纠纷的“左膀右臂”。

  如今在青铜峡,诸如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敏感事项,政府第一个想到的是法院。如2011年底,有200多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法院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开通绿色通道,案子还没进入诉讼程序,农民工工资就全部兑现。今年4月,移民乡甘城子因为土地承包人两年未开发造成了移民乱开垦而引发200多户农民与承包人之间的土地纠纷。驻乡的“薛伟萍工作站”和“薛伟萍便民诉讼服务点”的法官和特邀调解员通过实地调查,丈量土地,依法将土地承包人的土地使用证注销,案子还未成诉就化解了。

  对诸如此类的事件几乎都参与其中的青铜峡法院立案庭庭长黄学东告诉记者,“四位一体”调解机制建立以来,有2000多户村民和居民未因房屋拆迁和土地征用纠纷诉讼到法院,不成诉的案件每年至少有500多件。

  “四位一体”调解机制彰显的效应显而易见。用任少军的话说,首先是法院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显著攀升。由于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和办案经费,缩短了审判期限,而且使法官能够腾出精力办“铁案”和“精品案”,法院涌现出宁夏法院“十佳办案能手”。其次是“四位一体”调解机制和便民诉讼服务网络遍布城乡,把法院工作和法官行为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地保证了“阳光司法”,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第三是群众得到了实惠。遍布城乡的便民诉讼服务点,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零距离、低成本、规范化、高效率”的综合性司法服务,为群众节省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费用。

  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任少军表示,借助全国法院扩大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的东风,青铜峡法院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进”的原则,不断探索和完善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整合解决矛盾纠纷的各种力量,合理配置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创新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矛盾纠纷解决渠道。“四位一体”调解机制和便民诉讼服务之路定会越走越宽广。

  【点 评】

  青铜峡市法院“四位一体”调解机制和便民诉讼服务网络是社会管理创新大背景下的大胆尝试和有益探索,合乎中国国情,体现了亲民、便民、利民、惠民的司法作风,是“马锡五审判方式”和“东方经验”的再现,更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必然选择。

  我在视察了“四位一体”调解机制和便民诉讼服务网络建设后给他们的评价是,充分发挥了“庭”的主导作用、“站”的纽带作用、“点”的基石作用、“员”的调解作用和整体“合力”作用。“庭、站、点、员”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互为一体,使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相互联动,形成了诉前调解、诉内委托、诉中协助、诉后反馈、司法确认、申请执行等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六步衔接工作法,把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良好的社会和谐稳定局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黑良杰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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