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红荔获评“践行福建精神十大人物”
省委书记孙春兰要求以典型示范促进福建精神丰富发展
2012-06-15 08:23: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晓慧
  在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办的 “践行福建精神十大人物”评选活动中,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光荣当选。6月12日,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省长苏树林、省政协主席梁绮萍在福州会见了“践行福建精神”十大人物、十大人物提名奖、特别荣誉奖获得者。

  孙春兰指出,新的时期,弘扬和践行福建精神,要加强学习宣传和教育,以典型示范带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引领福建精神的深入实践和丰富发展,不断夯实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要突出实践特色,继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践行福建精神,使之成为推动全省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要坚持人人参与、从我做起,引领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新风尚,激励全省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热情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会见中,詹红荔作了发言。她表示,能够获得殊荣,感到十分光荣,更感到责任重大,一定要更好地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和践行福建精神,立足岗位、再接再厉,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据介绍,“践行福建精神十大人物”评选活动自今年3月起,历时3个月从30名候选人中评选,吸引全省1157万人次参与群众投票。“法官妈妈”詹红荔无私挽救失足少年的“大爱”精神,感动了许多公众和评委。最后,在群众投票的基础上,综合专家评委会的评审,票决出获得者。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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