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开展庭审录音录像专项审务督察
数字化法庭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率达100%
2012-06-07 08:59: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蔡雨薇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成功处理一起十余人集体投诉法官的案件,因为该院监察室开展了庭审录音录像专项审务督察活动,这起案件从接到举报到办理结束仅用了半天时间。

  反映人杨某等十余人投诉在庭审过程中法官有调包证据材料行为,接到投诉后,监察室的办案人员立即调取了当天的庭审录音录像,清晰地看到法官在转递材料时无任何违规行为,于是这起投诉轻松结案。当监察室的同志向被投诉的法官反馈调查情况时,法官感激地说:“幸亏你们开展庭审录音录像专项审务督察,提醒了我们要将法庭录音录像设备打开,否则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出台后,重庆五中院及时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督察责任,细化督察工作措施。在现场督察、日常督察的基础上,围绕审判工作中心,服务法院工作大局,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开展专项审务督察。该院对专项审务督察工作进行规范,由审务督察办公室制作督察实施流程表,明确责任人、督察措施、整改期限和逾期未整改的处理办法,以确保专项督察效果。

  近期,该院重点对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察,安排专门人员天天检查,实时通报。经过一个月的专项督察,取得了显著成效,案件审理开庭更加准时,法官着装更加规范,庭审用语更加文明,庭审作风更加严谨,言语和态度更加中立,受到案件当事人和群众的一致好评。该院数字化法庭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率也由专项督察前的42%上升到100%。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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