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审判事业放在心中
——记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兼党支部书记刘贵祥
2012-06-01 09:20:4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屠少萌
在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蹲点采访的这一个月,该庭庭长兼党支部书记刘贵祥一直在中央党校学习。但记者接触到的法官们却常常提到他。
“把握大局的意识很强,政治敏感度高,有书卷气但无书生气,是位专家型法官、学者型领导!”这是审判长们对他的评价。
“廉洁自律,从来不会非正常地过问个案!”
“自己学术功底很强,业务上总是鼓励我们探讨。”
“人品好、能力强,说话有权威,有公信力!”这是法官们对他的素描。
5月11日,在刘贵祥紧张的学习生活之余,记者终于采访到了他:中等个儿、国字脸,说话中气足,笑声很爽朗。
执著法治 从书记员做起的无悔选择
采访前,记者在百度中搜索刘贵祥的资料,发现一件让人费解的事:刘贵祥研究生毕业后,1987年入职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到1994年早已做到处长的职位,却在1996年进入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做了一名普通干部。
记者的采访,也从这个疑问开始。
刘贵祥告诉记者,读大学期间,正逢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第一个立法高潮正在兴起,带着致力于中国法治建设的强烈意愿,1984年本科毕业,他直接报考了吉林大学的民法研究生。
读研期间,正是我国经济合同纠纷大量涌现之际,在到法院实习的过程中,刘贵祥感受到了司法审判在法治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与地位,萌生了当法官的念头。
硕士毕业,刘贵祥入职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7年后成为一名正处级中层领导干部,可对法官职业的向往却始终挥之不去。1996年,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得知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庭要人,就在领导的推荐下不顾一切地踏进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大门。
从处长到普通书记员,刘贵祥无怨无悔。他说:“从书记员做起,我觉得心里特别踏实。”
做书记员,记笔录、装订案卷,手工打眼、穿线,这些琐碎的工作没有磨去刘贵祥投身审判事业的热情。每订一份案卷,他都会留意案件的流程、通知、合议庭笔录、开庭笔录,默默学习老法官是怎么办案的,一些程序性的细节该怎么处理。这样,在订了2个月的卷宗之后,他开始一边做书记员一边办案,一年下来,居然能办到20件复杂的二审案件。
“这两年书记员的工作,为我积累审判经验,规范司法行为,树立客观公平、清正廉洁的司法理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回忆往昔岁月,刘贵祥依然感恩于当年进院时的低起点。
之后,从经济审判庭审判员到担任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再到挂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再到三年前任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刘贵祥经历了多个部门、多个岗位的实践与锤炼。
凝聚人心 实施涉外审判精品战略
2008年,刘贵祥调任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从政治部分管宣教和组织人事工作到民四庭分管涉外审判的组织管理工作,跨度显而易见,如何尽快进入角色是个不小的考验。
通过与全体干警逐一谈话、观摩庭审、抽查案卷资料、到下级法院调研等方式,刘贵祥用一个月的时间基本了解了庭里面临的主要问题。抓好内部团结、提升司法公信力,成为刘贵祥一肩要担起的两头。
在蹲点采访过程中,许多同志都反映,刘贵祥来了以后,民四庭的凝聚力提升了,战斗力也加强了。记者也发现,民四庭2008年以来获得的诸多荣誉称号挂满了会议室的整整一面墙壁。一名党支部书记,到底是如何来做到这一切的呢?
刘贵祥说,他做工作,主要是突出一个“实”字:对工作,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对同志,实心实意,团结第一;对廉政,真抓实管,以防为主,以“爱”为要;抓管理,从实际出发,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民四庭的法官们告诉记者,刘贵祥对大家就像对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样,批评也好、表扬也罢,都是出于善意。每逢同志们生日或结婚,他都会用心写一首古体诗致以祝贺,每逢有同志的父母生病住院,他也会第一时间前去探望。这种真心实意让民四庭的同志不自觉地团结到了刘贵祥的周围。
经过慢慢磨合,再加上庭内规章制度建设的及时跟进,民四庭团结合作的团队精神及仁爱和谐的氛围慢慢形成了。
抓好了同志之间的团结问题,2010年,刘贵祥开始大力推开他的“精品战略”。
着眼大局 投身为人民服务
回忆起刚刚办案时的场景,刘贵祥忘不了许多企业当事人在诉讼中面对他的焦急眼神,办案的结果常常会关系着一个企业的生死,进而又关系到成百上千人的饭碗与生计,面对这些,作为一名法官的责任感在刘贵祥心里油然而生。
这么多年来,这种责任感一直伴随着他,并且在一件件个案的处理中慢慢强化。
到民四庭任庭长兼党支部书记以来,刘贵祥也一直鼓励法官们要“把责任举过头顶、把事业和百姓装在心里、把名利踩在脚下”。面对庭里同志只强调专业性、职业化的观念,他提出要将群众路线引入执法办案中,调解办案的思路慢慢得到了大家的重视。如今,民四庭的案件调撤率在全院名列前茅,许多矛盾尖锐、久判不服的案件在民四庭都得到了妥善解决。
比如,青岛百盛公司和马来西亚企业的案件,如果不考虑裁判效果,依据事实与法律作出判决,既省时省力,又无不公之处,但其结果是目标公司因丧失人合性而解散,会出现两败俱伤的局面,而且还会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使上千人丧失就业机会。刘贵祥鼓励承办法官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及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做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当事人握手言和,一个企业因此得以生存下去。
再如,2011年底刚刚调结的山东黄金公司案件,两个大型国有企业均气壮如牛,各不相让,纠缠八年之久。他鼓励合议庭坚持不懈地调解,最终在促成本案达成调解协议的同时,还一并解决了另外一个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民四庭采访时,记者不经意间发现了刘贵祥刚刚出版的法学专著《合同效力研究》,著名法学家王利明教授在前言中这样评价他:“知其者谓其心忧,不知其者谓其何求。作者长期在司法实务界工作,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在繁忙工作之余,孜孜不倦、勤奋钻研、笔耕不辍……令人敬佩!”
“把握大局的意识很强,政治敏感度高,有书卷气但无书生气,是位专家型法官、学者型领导!”这是审判长们对他的评价。
“廉洁自律,从来不会非正常地过问个案!”
“自己学术功底很强,业务上总是鼓励我们探讨。”
“人品好、能力强,说话有权威,有公信力!”这是法官们对他的素描。
5月11日,在刘贵祥紧张的学习生活之余,记者终于采访到了他:中等个儿、国字脸,说话中气足,笑声很爽朗。
执著法治 从书记员做起的无悔选择
采访前,记者在百度中搜索刘贵祥的资料,发现一件让人费解的事:刘贵祥研究生毕业后,1987年入职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到1994年早已做到处长的职位,却在1996年进入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做了一名普通干部。
记者的采访,也从这个疑问开始。
刘贵祥告诉记者,读大学期间,正逢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第一个立法高潮正在兴起,带着致力于中国法治建设的强烈意愿,1984年本科毕业,他直接报考了吉林大学的民法研究生。
读研期间,正是我国经济合同纠纷大量涌现之际,在到法院实习的过程中,刘贵祥感受到了司法审判在法治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与地位,萌生了当法官的念头。
硕士毕业,刘贵祥入职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7年后成为一名正处级中层领导干部,可对法官职业的向往却始终挥之不去。1996年,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得知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庭要人,就在领导的推荐下不顾一切地踏进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大门。
从处长到普通书记员,刘贵祥无怨无悔。他说:“从书记员做起,我觉得心里特别踏实。”
做书记员,记笔录、装订案卷,手工打眼、穿线,这些琐碎的工作没有磨去刘贵祥投身审判事业的热情。每订一份案卷,他都会留意案件的流程、通知、合议庭笔录、开庭笔录,默默学习老法官是怎么办案的,一些程序性的细节该怎么处理。这样,在订了2个月的卷宗之后,他开始一边做书记员一边办案,一年下来,居然能办到20件复杂的二审案件。
“这两年书记员的工作,为我积累审判经验,规范司法行为,树立客观公平、清正廉洁的司法理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回忆往昔岁月,刘贵祥依然感恩于当年进院时的低起点。
之后,从经济审判庭审判员到担任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再到挂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再到三年前任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刘贵祥经历了多个部门、多个岗位的实践与锤炼。
凝聚人心 实施涉外审判精品战略
2008年,刘贵祥调任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从政治部分管宣教和组织人事工作到民四庭分管涉外审判的组织管理工作,跨度显而易见,如何尽快进入角色是个不小的考验。
通过与全体干警逐一谈话、观摩庭审、抽查案卷资料、到下级法院调研等方式,刘贵祥用一个月的时间基本了解了庭里面临的主要问题。抓好内部团结、提升司法公信力,成为刘贵祥一肩要担起的两头。
在蹲点采访过程中,许多同志都反映,刘贵祥来了以后,民四庭的凝聚力提升了,战斗力也加强了。记者也发现,民四庭2008年以来获得的诸多荣誉称号挂满了会议室的整整一面墙壁。一名党支部书记,到底是如何来做到这一切的呢?
刘贵祥说,他做工作,主要是突出一个“实”字:对工作,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对同志,实心实意,团结第一;对廉政,真抓实管,以防为主,以“爱”为要;抓管理,从实际出发,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民四庭的法官们告诉记者,刘贵祥对大家就像对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样,批评也好、表扬也罢,都是出于善意。每逢同志们生日或结婚,他都会用心写一首古体诗致以祝贺,每逢有同志的父母生病住院,他也会第一时间前去探望。这种真心实意让民四庭的同志不自觉地团结到了刘贵祥的周围。
经过慢慢磨合,再加上庭内规章制度建设的及时跟进,民四庭团结合作的团队精神及仁爱和谐的氛围慢慢形成了。
抓好了同志之间的团结问题,2010年,刘贵祥开始大力推开他的“精品战略”。
着眼大局 投身为人民服务
回忆起刚刚办案时的场景,刘贵祥忘不了许多企业当事人在诉讼中面对他的焦急眼神,办案的结果常常会关系着一个企业的生死,进而又关系到成百上千人的饭碗与生计,面对这些,作为一名法官的责任感在刘贵祥心里油然而生。
这么多年来,这种责任感一直伴随着他,并且在一件件个案的处理中慢慢强化。
到民四庭任庭长兼党支部书记以来,刘贵祥也一直鼓励法官们要“把责任举过头顶、把事业和百姓装在心里、把名利踩在脚下”。面对庭里同志只强调专业性、职业化的观念,他提出要将群众路线引入执法办案中,调解办案的思路慢慢得到了大家的重视。如今,民四庭的案件调撤率在全院名列前茅,许多矛盾尖锐、久判不服的案件在民四庭都得到了妥善解决。
比如,青岛百盛公司和马来西亚企业的案件,如果不考虑裁判效果,依据事实与法律作出判决,既省时省力,又无不公之处,但其结果是目标公司因丧失人合性而解散,会出现两败俱伤的局面,而且还会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使上千人丧失就业机会。刘贵祥鼓励承办法官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及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做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当事人握手言和,一个企业因此得以生存下去。
再如,2011年底刚刚调结的山东黄金公司案件,两个大型国有企业均气壮如牛,各不相让,纠缠八年之久。他鼓励合议庭坚持不懈地调解,最终在促成本案达成调解协议的同时,还一并解决了另外一个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民四庭采访时,记者不经意间发现了刘贵祥刚刚出版的法学专著《合同效力研究》,著名法学家王利明教授在前言中这样评价他:“知其者谓其心忧,不知其者谓其何求。作者长期在司法实务界工作,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在繁忙工作之余,孜孜不倦、勤奋钻研、笔耕不辍……令人敬佩!”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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