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崇仁国家粮食储备库原副主任挪用近百万公款赌博
2012-05-29 16:05: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频道 | 作者:吴凰行 黎文华
因迷恋赌博打起了公款的歪主意,不但断送了自己美好前程,还把自己“赌”进了监狱。近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对江西崇仁国家粮食储备库原副主任黄武挪用公款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黄武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经法院查明,1996年5月至1999年11月期间,被告人黄武在担任抚州地区粮油中转储备中心库(现名江西崇仁国家粮食储备库)副主任及该库下属单位贸易部经理期间,利用经手收取货款及分管等职务便利,先后十余次将临川市粮食局交易所、广东省普宁市洪昌粮油有限公司等5家买受人支付给本单位的售粮款合计677136.54元予以截留,未上交单位用于赌博。1997年12月至1998年4月期间,被告人黄武另以购粮等为名,先后四次从抚州地区粮油中转储备中心库贸易部、抚州地区粮油中转储备中心库精制米厂借款320000元,用于赌博。案发后被告人潜逃,在去年公安机关“清网”行动中向崇仁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国有企业副主任兼经理的职务便利,采取截留货款及借款手段,挪用公款997136.54元,用于非法活动,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不退还,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法院遂综合被告人有自首情节等情况作出上述判决。
经法院查明,1996年5月至1999年11月期间,被告人黄武在担任抚州地区粮油中转储备中心库(现名江西崇仁国家粮食储备库)副主任及该库下属单位贸易部经理期间,利用经手收取货款及分管等职务便利,先后十余次将临川市粮食局交易所、广东省普宁市洪昌粮油有限公司等5家买受人支付给本单位的售粮款合计677136.54元予以截留,未上交单位用于赌博。1997年12月至1998年4月期间,被告人黄武另以购粮等为名,先后四次从抚州地区粮油中转储备中心库贸易部、抚州地区粮油中转储备中心库精制米厂借款320000元,用于赌博。案发后被告人潜逃,在去年公安机关“清网”行动中向崇仁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国有企业副主任兼经理的职务便利,采取截留货款及借款手段,挪用公款997136.54元,用于非法活动,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不退还,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法院遂综合被告人有自首情节等情况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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