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建立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工作良性互动机制
2012-05-29 15:45: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州频道 | 作者:中院宣
25日,记者从福建省福州市和谐征迁工作培训班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座谈会上了解到,福州行政案件协调率连年递增,从2009年的35.71%提高到2011年的44.07%;行政案件首长出庭数,2011年较2010年增加了5.5倍。这缘于近年来福州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实现。
2009年3月,福州中院与福州市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建立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工作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逐步建立健全法院和政府部门信息沟通与共享、联席会议和调研、重大案件及事项协调、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行政应诉行为、加强司法建议等机制,促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
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过程中,政府通过邀请法院评估行政决策前的社会风险、法律风险,做好决策执行中法律纠纷的预判;法院通过邀请专家、选送法官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举办法制讲座,组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旁听典型、重大行政案件庭审等方式,力促行政争议从源头上预防、从实质上化解。据统计,2011年以来,福州市两级法院共发出行政类司法建议或意见函24件,前往行政机关授课辅导29场次,召开各类行政执法座谈会34场次。
2009年3月,福州中院与福州市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建立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工作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逐步建立健全法院和政府部门信息沟通与共享、联席会议和调研、重大案件及事项协调、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行政应诉行为、加强司法建议等机制,促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
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过程中,政府通过邀请法院评估行政决策前的社会风险、法律风险,做好决策执行中法律纠纷的预判;法院通过邀请专家、选送法官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举办法制讲座,组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旁听典型、重大行政案件庭审等方式,力促行政争议从源头上预防、从实质上化解。据统计,2011年以来,福州市两级法院共发出行政类司法建议或意见函24件,前往行政机关授课辅导29场次,召开各类行政执法座谈会34场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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