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青年盗接通信线路充值游戏币获刑十个月
2012-05-29 09:47: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鹰潭频道 | 作者:范超 汪建
江西省鹰潭市一90后青年深夜打开电信交接箱,采用搭线方式盗接他人通信线路,拨打充值热线电话,用于游戏币充值,共盗打电话200余次,盗取电话费6000余元。近日,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1年10月24日0时许,被告人刘某携带无绳电话窜至鹰潭市经贸委门前,打开安装在此的电信交接箱,采取搭线方式盗接他人通信线路,拨打充值热线电话,用于游戏币充值。自0时45分至2时48分,刘某共盗打42次,每次充值30元,共盗取电话费1260元。同日23时许,刘某伙同符某(另案处理)再次窜至上述地点,采取同样的方式盗打充值热线电话,用于游戏币充值。自10月24日23时22分至10月25日0时18分,刘某、符某共盗打160次,每次充值30元,共盗取电话费4800元。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刘某的家属主动代其赔偿了被害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全部经济损失人民币一万元整。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被告人刘某的家属能主动代被告人全额赔偿了被害单位,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2011年10月24日0时许,被告人刘某携带无绳电话窜至鹰潭市经贸委门前,打开安装在此的电信交接箱,采取搭线方式盗接他人通信线路,拨打充值热线电话,用于游戏币充值。自0时45分至2时48分,刘某共盗打42次,每次充值30元,共盗取电话费1260元。同日23时许,刘某伙同符某(另案处理)再次窜至上述地点,采取同样的方式盗打充值热线电话,用于游戏币充值。自10月24日23时22分至10月25日0时18分,刘某、符某共盗打160次,每次充值30元,共盗取电话费4800元。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刘某的家属主动代其赔偿了被害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全部经济损失人民币一万元整。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被告人刘某的家属能主动代被告人全额赔偿了被害单位,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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