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法官素质 统一审查标准
内蒙古培训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人员
2012-05-17 08:54: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宋建波 段连发 李晓慧
  5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办全区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工作培训班,各盟市中院分管民事再审审查工作的副院长,负责民事再审审查工作的庭长、审判人员和相关庭室人员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是内蒙古高院今年年初部署的干警大培训内容之一,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全区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审判人员的司法能力,统一审查标准和做法,探索新的审查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发挥上级法院的指导功能,推动民事再审审查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培训班上,最高人民法院四名专家分别讲授了《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理念和物权法基本原则》、《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裁判文书的写作》、《新证据等再审事由的理解与适用》、《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探讨》等内容。学员就培训内容和当前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与专家教授进行了面对面讨论,专家教授不仅耐心地为大家解疑释惑,还对推动全区民事再审审查工作科学发展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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