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声言“爱咋办咋办” 法官现场释法明理
2012-05-03 16:02:56
     中国法院网讯 (杨勇 杨海涛)  5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法院法官赵海军和法官助理杨海涛费尽周折,终于在多伦县教育家属楼工地找到了一起离婚案的被告王某。在向王某说明其妻起诉离婚,并要求其签收应诉通知等法律文书的时候,王某当场拒绝签受,并恼火地说:“你们爱咋办咋办。”他说完扭身就要走。

  赵法官果断喊住王某,当着众多建筑工人的面,开始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赵法官说:“按照法律规定,法院给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签收。如果拒收拒签的话,我们可以依法留置送达。你签收了法律文书其实是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你有十五天的答辩期,一个月的举证期,如果你不应诉、不举证、不做任何准备,也就是你说的‘爱咋办咋办’,那你将失去更好维护自己权利的机会……”

  身上沾满水泥的王某听完之后,想了想,似有所悟,于是在送达回证上签上自己的姓名,收下了相关法律文书。在场的一名建筑工人深有感触地说:“这不懂法真是不行。”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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