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拒不还玩“躲猫猫” 拒绝执行被罚一万元
2012-04-27 15:43: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频道 | 作者:潘晓标 刘曦
  4月25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对一拒不申报个人财产,并且抗拒执法的被执行人付某依法采取拘留15天,罚款10000元的强制执行措施。

  该案被执行人付某于2010年因资金周转需要,分四次向杨某借款共计62000元。此款后经杨某多次催讨均被拒绝,原告杨某遂将付某起诉到武宁法院。被告付某对该院传票传唤置之不理,该院则依法缺席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付某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原告杨某借款62000元,然而被告却始终未能兑现。于是,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该案进入了到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付某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白天根本难寻其踪影。后执行法官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连夜堵住付某,并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付某无视法院申报财产令,拒不申报其个人财产。

  4月25日凌晨,该院执行局安排了5名执行法官前往付某住所,但付某拒不开门,使执行工作无法顺利进行。执行人员了解到,付某的哥哥就住在附近,于是便耐心地向其做思想工作。经过2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最终被执行人付某在其哥哥的劝导下打开了房门。执行人员随即将付某带到法院。到达法院后,付某依然不提及自己如何履行法定义务,态度极其恶劣。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达到教育的目的,执行法官当即报经院长批准,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0元。

  直到执行法官向其宣读了罚款、拘留决定书,并对其实施了拘留后,被执行人付某才意识到自己视法律为儿戏的严重性,在执行法官将他送往县拘留所的路上,见法院动了真格的付某后悔不已。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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