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狗引发的邻里心结
2012-04-26 13:44: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安福频道 | 作者:朱雄
  江西省安福县洲湖镇村民彭某与康某本是一对要好的邻居,但因生活中的一件小事使得双方对簿公堂,多年邻居成了冤家。4月24日,原本一触即发的冲突在安福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和风细雨的耐心调解下,得以最终化解。

  原来2011年11月26日下午,彭某到屋旁的公厕上厕所途经邻居康某家的后院时,康某饲养的狗突然窜出将彭某咬伤。彭某随即到医院治疗,并接种了狂犬疫苗,共计花费1342元。事后,彭某找到康某要求其支付医药费。康某则认为彭某挑逗了自家的狗,狗才咬人,彭某应当自己负担一部分医药费,彭某则认为其没有过错。因康某不同意赔偿医疗费,彭某遂向法院起诉。同年12月,法院一审判决康某赔偿彭某各项损失共计1324元。

  判决生效后,彭某多次要求康某按生效判决书履行赔偿义务。但此时康某见到彭某似乎见到“仇人”一般,两家人为此事吵闹不断。由于讨要医药费未果, 4月16日,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月24日上午,执行人员前往康某家中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此时康某情绪格外激动,并召集家人为了争口气要和彭某大打出手。见此情形,执行人员立即进行劝阻,并电话向院领导做了情况汇报。院领导立即驱车赶到现场,在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后,劝康某要冷静,并告诉了康某如果与彭某发生肢体冲突,可能会面临司法拘留及罚款的处罚。

   见到康某的情绪开始冷静了下来,执行人员把康某拉到屋内耐心的做起了康某的思想工作。一个小时过去,康某渐渐地被入情入理的劝解所感化。“是啊,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我只是从来没有被人告过,所以咽不下这口气,你们刚才的话解开了我的心结。我不能让你们白跑一趟,这个钱我现在就付。”康某说着,从房内取出1324元交给了彭某,并对其不理智的行为表示了道歉。

  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