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路精兵上阵 “老赖”无处遁形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侧记
2012-04-24 14:12: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中梅 段金亮
近年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依托执行监督员、执行联络员、专职执行员“三路精兵”,击退一个个“老赖”,化解一大批“骨头案”,有效破解了执行难。2009年以来,该院年均结案1200余件,执行标的额超亿元,和解执行率62.7%,有效执结率99.3%,实际执行标的到位率86%,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集体,连续3年在南阳中院年度考核中位居前3名。今年以来,该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053件,全部执结,执结率为100%。
1 5名“千里眼”,一“听”解万难
去年南阳中院编发简报,南阳中院院长庞景玉作出批示:“请各基层法院院长和中院部门负责人阅。实践证明,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审理、监督案件执行,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有利于提高司法的公信力,要加大这项工作的力度……”这源于一起执行案件。
原来,在执行卢某等4人申请执行孟某为合伙财产分配纠纷一案中,该院判决解散双方的合伙关系,对配套设施予以分配。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对合伙财产的分配方式意见不一。期间,执行人员制定多套执行方案,均被卢某等4人拒绝,致使该案陷入僵局。为此,卢某等4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法院执行不力。
为确保该案尽快执结,该院积极邀请执行监督员参加圆桌执行听证会。听证会上,5名市人大代表、3名市政协委员分别发表看法,分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终于,双方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广大干警颇有感慨地说:“‘千里眼’的监督,实际上对法院是支持,群众更信任我们,执行工作更好做了。”这是该院利用执行监督员助推执行的一个缩影。
2010年6月以来,该院开始实行执行监督员制度。从社会各界聘请15位执行监督员,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3位,来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有3位,任期3年(期满可续聘)。
截至目前,执行监督员已参与执行工作会议5次,参与重大、疑难案件执行5次,参与涉执信访案件的审查、办理4次,参与专项执行、督查、调研等活动8次;从基层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被法院采纳13条。
1158名“顺风耳”,一“线”值千金
在以往执行工作中,执行法官往往更多依托于申请人举证被执行人的财产来强制执行。若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查无结果,权利人将面临债权部分或全部不能实现的后果。
2011年2月份起,为有效破解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等难题,该院实行执行联络员制度,在全市各行政村(社区)中共聘请1158名执行联络员。
他们在当地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能够充分发挥熟悉基层的优势,准确地向法官提供一切有利于执行的线索;向被执行人宣讲法律知识,教育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协助解决执行中的矛盾,力促当事人和解;出现抗拒执行甚至抗法情况时,还做好劝阻、疏导工作,成为法院的“耳目”。
2009年1至3月,张某在与原告汤某的经济交往中,共欠汤某砖款2万元长期不还。2011年4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次到张某的住处执行,但均被其巧妙躲过。之后,该院根据汤某提供张某有一辆价值十几万元“逍客”轿车的线索,遂依法将该车查封,并向南阳市车辆管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查封裁定。
7月21日20时许,该院的“顺风耳”刘某得知张某的小轿车正停放在某超市门前后,立即拨打执行局24小时举报热线。该院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派出3名执行人员到达该超市,依法扣押张某的小轿车。车辆被扣后,张某无奈承认错误,遂如数付清2万元欠款。汤某感激地说:“你们真神速!”殊不知,“顺风耳”起了大作用。
截至目前,该院共执结案件729件,其中执行联络员参与的案件164件,占结案总数的22.5%,标的到位率99.6%。
36名“轻骑兵”,一“呼”有百应
该院执行局有19名专职执行员,在执行工作中屡立战功。但部分法庭曾存在重审判、轻执行的错误认识,2009年7月以来该院在各基层法庭设立一名专职执行员,负责对本庭所审理案件的执行工作。这17名专职执行员的日常管理归各人民法庭,执行业务管理归执行局。
该院还对人民法庭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案件信息录入、执行法律文书的签批、收结存案情况、案件质量以及卷宗归档等,都明确规定必须经执行局统一管理、运作、把关及验收。遇到重大执行事项,执行局有权对各人民法庭专职执行员统一调配使用,逐渐形成以执行局为主体,人民法庭和行政二庭为执行链条的“大执行”格局,使“统一立案、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截至目前,该院已开展培训6次,组织考试4次,提高了执行队伍的业务能力。
在院党组和执行局的引领下,各位专职执行员成为一呼百应的“轻骑兵”,快速反应凝成一股绳,让“骨头案”逐步“清零”,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法院“动”起来,民怨“静”下去,人大代表余锐对该院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1 5名“千里眼”,一“听”解万难
去年南阳中院编发简报,南阳中院院长庞景玉作出批示:“请各基层法院院长和中院部门负责人阅。实践证明,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审理、监督案件执行,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有利于提高司法的公信力,要加大这项工作的力度……”这源于一起执行案件。
原来,在执行卢某等4人申请执行孟某为合伙财产分配纠纷一案中,该院判决解散双方的合伙关系,对配套设施予以分配。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对合伙财产的分配方式意见不一。期间,执行人员制定多套执行方案,均被卢某等4人拒绝,致使该案陷入僵局。为此,卢某等4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法院执行不力。
为确保该案尽快执结,该院积极邀请执行监督员参加圆桌执行听证会。听证会上,5名市人大代表、3名市政协委员分别发表看法,分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终于,双方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广大干警颇有感慨地说:“‘千里眼’的监督,实际上对法院是支持,群众更信任我们,执行工作更好做了。”这是该院利用执行监督员助推执行的一个缩影。
2010年6月以来,该院开始实行执行监督员制度。从社会各界聘请15位执行监督员,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3位,来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有3位,任期3年(期满可续聘)。
截至目前,执行监督员已参与执行工作会议5次,参与重大、疑难案件执行5次,参与涉执信访案件的审查、办理4次,参与专项执行、督查、调研等活动8次;从基层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被法院采纳13条。
1158名“顺风耳”,一“线”值千金
在以往执行工作中,执行法官往往更多依托于申请人举证被执行人的财产来强制执行。若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查无结果,权利人将面临债权部分或全部不能实现的后果。
2011年2月份起,为有效破解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等难题,该院实行执行联络员制度,在全市各行政村(社区)中共聘请1158名执行联络员。
他们在当地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能够充分发挥熟悉基层的优势,准确地向法官提供一切有利于执行的线索;向被执行人宣讲法律知识,教育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协助解决执行中的矛盾,力促当事人和解;出现抗拒执行甚至抗法情况时,还做好劝阻、疏导工作,成为法院的“耳目”。
2009年1至3月,张某在与原告汤某的经济交往中,共欠汤某砖款2万元长期不还。2011年4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次到张某的住处执行,但均被其巧妙躲过。之后,该院根据汤某提供张某有一辆价值十几万元“逍客”轿车的线索,遂依法将该车查封,并向南阳市车辆管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查封裁定。
7月21日20时许,该院的“顺风耳”刘某得知张某的小轿车正停放在某超市门前后,立即拨打执行局24小时举报热线。该院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派出3名执行人员到达该超市,依法扣押张某的小轿车。车辆被扣后,张某无奈承认错误,遂如数付清2万元欠款。汤某感激地说:“你们真神速!”殊不知,“顺风耳”起了大作用。
截至目前,该院共执结案件729件,其中执行联络员参与的案件164件,占结案总数的22.5%,标的到位率99.6%。
36名“轻骑兵”,一“呼”有百应
该院执行局有19名专职执行员,在执行工作中屡立战功。但部分法庭曾存在重审判、轻执行的错误认识,2009年7月以来该院在各基层法庭设立一名专职执行员,负责对本庭所审理案件的执行工作。这17名专职执行员的日常管理归各人民法庭,执行业务管理归执行局。
该院还对人民法庭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案件信息录入、执行法律文书的签批、收结存案情况、案件质量以及卷宗归档等,都明确规定必须经执行局统一管理、运作、把关及验收。遇到重大执行事项,执行局有权对各人民法庭专职执行员统一调配使用,逐渐形成以执行局为主体,人民法庭和行政二庭为执行链条的“大执行”格局,使“统一立案、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截至目前,该院已开展培训6次,组织考试4次,提高了执行队伍的业务能力。
在院党组和执行局的引领下,各位专职执行员成为一呼百应的“轻骑兵”,快速反应凝成一股绳,让“骨头案”逐步“清零”,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法院“动”起来,民怨“静”下去,人大代表余锐对该院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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