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法院多种举措开拓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
2012-04-24 13:54: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向建军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所管辖的区域位于宜昌市中心城区,是市委、市政府等党政机关所在地,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不但在数量位于全市基层法院前列,而且受理案件的社会影响度和难度上也一直位于全市基层法院前列。近几年,西陵区人民法院通过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外部支持,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通过行政庭全体人员的不懈努力下,行政审判工作得到了良好的发展,行政诉讼案件的办案效率、办案质量稳步提高,辖区司法环境有了很大改善,执法条件有了较大提高。2005年至今,该院共审结的行政案件数百件,裁判正确率一直保持在100%的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可喜的成绩。
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提高行政审判的感染力
行政审判的审理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审判工作免不了与行政机关打交道,行政审判工作对内外部司法环境的依赖性是客观现实。西陵区法院在实践中注重以实际的工作成效和优质的司法服务,协调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关系,提高行政审判的感染力,优化司法环境,避免与行政机关的关系简单化、庸俗化。努力使行政机关认识到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不是给行政机关找麻烦、挑毛病,而是要切实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的方法一是加强法律指导。西陵区法院在日常审判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注重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法律指导,院领导亲自带队到辖区行政机关调研,对相关问题及时给予分析指导,并通过法律讲座等形式,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常年与市烟草专卖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多家行政机关联合举办形式多样的法制讲座和专题培训班。通过沟通与交流,西陵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得到了辖区行政机关充分的肯定、理解和配合。
二是实行调研先行。2005年以来,西陵区法院实行了调研先行制度,年初由院领导率领行政审判庭深入辖区行政机关就该机关本年度的工作重点、工作任务、行政实际操作规程及法定程序、在行政工作中遭遇的法律问题等进行调研。并结合法院上年度行政审判和行政执行工作中发现的不足向行政机关及时提出合理的建议。调研先行制度密切了法院与行政机关的关系,既让行政机关进一步了解法院审判工作的特点,增强了法律意识;又使行政审判人员及时掌握审判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的第一手资料,增强了行政审判工作的前瞻性,鼓舞了审判人员的工作信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强化司法建议,延伸行政审判的社会管理功能,推进行政法治进程。行政审判不仅审查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主动延伸,对案件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矛盾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可以帮助行政机关解决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西陵区法院行政审判庭近几年多次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明确指出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行政机关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以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法律指导,监督行政机关文明执法。如西陵区法院受理的一批72件城市垃圾费处理费收缴决定案,受理后发现申请人市城市管理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有不规范之处,有的没有写单位全称,有的写得只是招牌名称。为了避免因文书不规范情况造成执行困难,法院给市城市管理局下了司法建议书,该局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认真地进行了整改并及时将结果反馈法院。
积极探讨行政诉讼案件调解,追求行政审判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
西陵区法院以司法为民、能动司法为指针,全力维护群众利益,大力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协调力度,拓展能动司法途径,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近年来,针对部分行政诉讼案件判决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不一致的情况,西陵区法院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和解后以原告撤诉方式结案的调解模式。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在维护社会正义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协调。在诉讼协调中善于从各方利益冲突中找到最佳结合点和平衡点,努力寻求各方利益的切合点,力争“双赢”、“多赢”,把化解行政争议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理顺群众情绪的过程,切实解决好群众实际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确保纠纷实体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特别是对涉及到第三人的案件,由于此类案件原告与第三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与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在诉讼中自由行使处分权,从而使调解成为可能。2007年至今,经西陵区法院主持调解原告撤诉结案的达数十件,达到了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了法官与当事人、行政机关与群众的和谐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增强行政审判发展的推动力
行政审判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与监督,也离不开上级法院的指导与关怀。为增强行政审判发展的推动力,西陵区法院一直自觉将行政审判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每年主动向区人大专题汇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以主动接受监督和争取支持。紧紧依靠区委和人大的领导、监督,通过诉讼与非诉讼、行政手段与司法手段的相互衔接和优势互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涉及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政府主要职能部门的案件,西陵区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对涉及社会稳定的敏感案件,主动与党委、人大和政府沟通、协调。西陵区委、人大、政府也多次强调对涉及地方党政决策和重大影响的案件,一把手要亲自出庭、亲自抓。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为该院行政审判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提高行政审判的感染力
行政审判的审理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审判工作免不了与行政机关打交道,行政审判工作对内外部司法环境的依赖性是客观现实。西陵区法院在实践中注重以实际的工作成效和优质的司法服务,协调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关系,提高行政审判的感染力,优化司法环境,避免与行政机关的关系简单化、庸俗化。努力使行政机关认识到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不是给行政机关找麻烦、挑毛病,而是要切实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的方法一是加强法律指导。西陵区法院在日常审判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注重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法律指导,院领导亲自带队到辖区行政机关调研,对相关问题及时给予分析指导,并通过法律讲座等形式,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常年与市烟草专卖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多家行政机关联合举办形式多样的法制讲座和专题培训班。通过沟通与交流,西陵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得到了辖区行政机关充分的肯定、理解和配合。
二是实行调研先行。2005年以来,西陵区法院实行了调研先行制度,年初由院领导率领行政审判庭深入辖区行政机关就该机关本年度的工作重点、工作任务、行政实际操作规程及法定程序、在行政工作中遭遇的法律问题等进行调研。并结合法院上年度行政审判和行政执行工作中发现的不足向行政机关及时提出合理的建议。调研先行制度密切了法院与行政机关的关系,既让行政机关进一步了解法院审判工作的特点,增强了法律意识;又使行政审判人员及时掌握审判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的第一手资料,增强了行政审判工作的前瞻性,鼓舞了审判人员的工作信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强化司法建议,延伸行政审判的社会管理功能,推进行政法治进程。行政审判不仅审查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主动延伸,对案件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矛盾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可以帮助行政机关解决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西陵区法院行政审判庭近几年多次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明确指出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行政机关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以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法律指导,监督行政机关文明执法。如西陵区法院受理的一批72件城市垃圾费处理费收缴决定案,受理后发现申请人市城市管理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有不规范之处,有的没有写单位全称,有的写得只是招牌名称。为了避免因文书不规范情况造成执行困难,法院给市城市管理局下了司法建议书,该局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认真地进行了整改并及时将结果反馈法院。
积极探讨行政诉讼案件调解,追求行政审判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
西陵区法院以司法为民、能动司法为指针,全力维护群众利益,大力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协调力度,拓展能动司法途径,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近年来,针对部分行政诉讼案件判决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不一致的情况,西陵区法院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和解后以原告撤诉方式结案的调解模式。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在维护社会正义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协调。在诉讼协调中善于从各方利益冲突中找到最佳结合点和平衡点,努力寻求各方利益的切合点,力争“双赢”、“多赢”,把化解行政争议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理顺群众情绪的过程,切实解决好群众实际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确保纠纷实体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特别是对涉及到第三人的案件,由于此类案件原告与第三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与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在诉讼中自由行使处分权,从而使调解成为可能。2007年至今,经西陵区法院主持调解原告撤诉结案的达数十件,达到了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了法官与当事人、行政机关与群众的和谐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增强行政审判发展的推动力
行政审判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与监督,也离不开上级法院的指导与关怀。为增强行政审判发展的推动力,西陵区法院一直自觉将行政审判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每年主动向区人大专题汇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以主动接受监督和争取支持。紧紧依靠区委和人大的领导、监督,通过诉讼与非诉讼、行政手段与司法手段的相互衔接和优势互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涉及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政府主要职能部门的案件,西陵区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对涉及社会稳定的敏感案件,主动与党委、人大和政府沟通、协调。西陵区委、人大、政府也多次强调对涉及地方党政决策和重大影响的案件,一把手要亲自出庭、亲自抓。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为该院行政审判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